中共法律對中配有情報要求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指出,「在中共的法律上,中配就有義務要提供情報」。(記者宋碧龍/攝影)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指出,「在中共的法律上,中配就有義務要提供情報」。(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戴德蔓/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推動修正《國籍法》,主張中國籍配偶參選及任職資格,不需受《國籍法》「放棄外國國籍」的限制,引發國安疑慮,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26日在立法院備詢時指出,若中配同時具備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將面臨法律義務衝突,「在中共的法律上,中配就有義務要提供情報」。

梁文傑指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任何中國人民都有義務配合情報單位要求,「如果這個人又同時擔任台灣的立委,或是進入外交國防委員會,在中共法律上他有義務要提供情報」。他強調,政府不希望任何人落入「雙重法律義務衝突」的情境,因此現行《國籍法》要求擔任公職者必須放棄他國國籍,核心精神就是「單一忠誠」。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詢時追問,中配的參政權究竟應依《國籍法》還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關係條例)?梁文傑回應,《兩岸關係條例》確實保障中配取得定居資格滿10年後可登記參選,選舉過程也依《選罷法》,但「選上以後要不要放棄國籍,是《國籍法》第20條的規定」,《兩岸關係條例》並未處理後續問題。

他並指出,其他國家的歸化國民也需滿10年才能登記參選,制度一致,但所有當選者都必須遵守《國籍法》第20條。若在野黨堅持修法放寬,等於把問題丟回《兩岸關係條例》,而現行《兩岸關係條例》「只有規定可以登記參選」,未來勢必仍存爭議。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則關切,若中配不需放棄中國國籍就能擔任民意代表,是不是會衝擊國安、助長統戰滲透?梁文傑回應,政府已有評估,「我們認為會有問題」。

民進黨立委李坤城則質詢:「如果習近平娶了台灣人成為中配,能不能選總統?」梁文傑答覆,總統依法不能,因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有把歸化人士、港澳及大陸人士排除掉。但「立委是可以的」,因為《兩岸關係條例》規定設有戶籍滿10年即可登記參選。

李坤城批評,《國籍法》的精神就是要求公職人員對國家忠誠,雖然習近平不會娶台灣人、住10年取得參政權,但他提這個例子只是要突顯國民黨修法的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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