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辦法放寬解教師荒 11/20上路要報教部審核

教育部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教育部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莊璦筠/台北報導】

科技業以高薪吸走理工教師,教育部18日正式公告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放寬具相關業界經驗6年以上的人才,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後,可擔任高中職的專技教師,待遇比照正式教師,2年內應修畢指定教育專業班8學分,預計11月20日上路。

教育部說明,考量目前業界吸引力較強,致部分領域如自然領域的師培生員較少,為能以業界實務經驗,輔以少量教育學分,吸引相關領域人才擔任專技教師,因此修法將特殊科目納入任教科目。

教育部新版明定「特殊科目」教師資格,除須具備學士以上學歷,畢業的院、系、所或學位學程需與應聘科別相關;教師應從事與應聘科別性質相關專業或技術的業界實際工作6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

符合資格者,經教評會通過,由學校報中央主管機關審核,發給專技教師證書。取得證書起2年內,專技教師應修習指定師培大學辦理的「教育專業學分班」8學分,並取得學分證明。

過去曾有教師團體指出,此項修法恐會傷害既有的師培制度,教育部在新版中刪除「其未取得專業及技術教師證書者」等文字,並要求專技教師轉任他校時,要由新聘學校依同樣規定重新申請,報中央主管機關審核發給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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