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堰塞湖重建特別預算 卓榮泰盼立院早日通過

立法院18日上午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報告「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記者宋碧龍/攝影)
立法院18日上午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報告「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立法院18日上午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報告「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卓榮泰表示,經統整機關經費需求後,歲出共編列新台幣270億元,懇請朝野立委全力支持,早日通過特別預算案,使復原重建項目能盡速推動。

立法院於10月31日三讀通過「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行政院依據特別條例編列完成本特別預算案,並於11月13日送請立法院審議。

卓榮泰表示,9月23日因受樺加沙颱風外圍環流影響,花蓮縣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發生災情,龐大洪流與土石瞬間傾瀉,短時間內沖毀馬太鞍溪橋,衝破馬太鞍溪南岸堤防並灌入市區,導致下游光復鄉等多處遭洪水淹沒,嚴重衝擊民眾生活及民生經濟。

卓榮泰說,本次災情嚴重,依照現行《災害防救法》,辦理災後復原所需的經費已有所不足,行政院為了以最快、最有效率、最直接的方式擴大資源投入,原提出總經費增加250億元辦理追加特別預算,經過朝野協商,所需經費上限提升為300億元。

他表示,行政院本切實合理及符合救災與復建需要之原則,並因應鳳凰颱風導致鳳林、萬榮等地,於本條例災區範圍所致災損情形,經統整相關機關經費需求後,除預留後續額度30億元,暫未納編外,依特別條例規定編製完成本特別預算案,歲出共編列270億元,實施期程至2027年3月31日止,馬太鞍溪堰塞湖整治後續處理等部分項目辦理至2030年底。

其中經濟部編列91億元、交通部編列44億元、農業部編列43億元、環境部編列42億元、內政部編列28億元、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列5億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列1億元、衛福部編列1億元,另編列預備金15億元,所需財源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此次災情嚴重衝擊光復鄉等地,為推動整體性災後復原重建工作,本特別預算案規劃辦理災區復原重建項目計10項,包括馬太鞍溪堰塞湖整治相關工程14億元;農業復原27億元;電力系統3億元;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1億元;家園及公共設施10億元;水利設施99億元;道路及交通47億元;環境衛生42億元;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10億元;其他重建統籌協調業務2億元;另編列預備金15億元。

卓榮泰表示,懇請朝野立委全力支持,早日通過本特別預算案,使政府各項復原重建項目能夠盡速推動,全力協助災民重建家園,修復基礎設施並復甦生產活動,讓民眾生活儘速重回常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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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 | 7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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