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產離婚拒繳4千萬稅款 高雄7旬翁被管收

沈姓老翁(中)拒繳4千餘萬欠款並惡意脫產,被高雄執行分署強制管收。(高雄執行分署提供)
沈姓老翁(中)拒繳4千餘萬欠款並惡意脫產,被高雄執行分署強制管收。(高雄執行分署提供)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年約7旬的沈姓老翁積欠其他所得稅及罰金共4千餘萬元,遭高雄國稅局移送強制執行。高雄執行分署查出,沈翁是股市大亨,但他自得知欠稅開始便陸續提領2.5億元,還將房屋假買賣,甚至假離婚,拒絕清償欠款。執行官認定,沈翁符合管收事由,經法院裁准後依法管收。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指出,沈翁在一件不動產爭議訴訟中因為和解而獲得約6千萬元收入。高雄國稅局認定該款項屬於其他所得收入,但他卻未依法申報,核課稅單送達後也拒絕繳納,加上罰金合計欠款4,107萬餘元。國稅局自2021年7月1日起陸續將該案件移送強制執行。高雄執行分署曾經執行他名下存款、股票並拍賣一處不動產,仍不足以清償欠款。

高雄執行分署發現,沈翁早在得知欠稅後就進行一系列規避行為,陸續從4個銀行帳戶支領共2.5億餘元,並將屏東的不動產透過第三人轉賣給女兒,甚至不惜與妻子離婚。他也多次自認,持有鉅額現金是為了避免被強制執行,離婚也是假離婚,顯然是透過親屬隱匿財產。

沈翁還向高雄分署不斷提出虛偽清償計畫,聲稱唯一收入是每月5千元國民年金,願意按月全數繳納欠款。但這與他所欠債務4,107萬餘元顯不成比率,依計畫須連續償還684年半才能還清。

高雄分署認定,沈翁的脫產行為已符合《行政執行法》第17條第6項第1、3、4款所列「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及「拒絕報告其財產狀況或為虛偽之報告」管收事由,10日依法留置並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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