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海纜頻遭破壞 立委籲設扣押機制

數發部次長林宜敬。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數發部次長林宜敬。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莊璦筠、戴德蔓/台北報導】

台灣近年發生多起權宜輪違規破壞台灣通訊海纜事件,嚴重威脅我國資訊傳輸安全。數位發展部長林宜敬5日表示,除修法加重破壞海纜刑責外,將會加強國際聯防。民進黨立委李昆澤建議,由於國際法規範各國管轄權只限領海,建議數發部透過監測技術加強取證,在法規上增設船舶及資產扣押機制,強化咎責求償能力。

台灣海纜年均斷纜8次

根據國安單位的統計,台灣周遭海纜平均每年發生7至8次斷纜障礙,其中約八成是人為造成,包括漁撈作業、船錨勾損導致。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5日排審海纜7法的《商港法》、《船舶法》、《氣象法》及《電信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李昆澤指出,今年光是1至4月台灣周邊海纜已遭破壞5次,但因證據取得困難,難以證明蓄意破壞,無法要求實質損害賠償或咎責,建議透過光纖即時監測等技術加強取證,才能突破國際法的限制,數發部應與相關單位共同強化證據蒐集的機制,以強化海域管理;並於法規上增設船舶及資產扣押機制,以強化求償能力。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則說,台灣周邊海纜近3年遭破壞25次,撇除意外狀況,目前直指「中共刻意破壞台灣對外聯繫」,但在25次破壞中,實務上僅求償2次,且都是由民間求償,若民間處理不了,是否政府可能啟動代位求償。

民間求償不成才代位求償

林宜敬指出,台灣海纜面對中國大陸灰色地帶襲擾,很難判斷是故意還是無意,為加強海纜防護,將採事前、事中、事後三方面進行強化,除修法加重破壞海纜刑責,包括新建海纜加裝護鎧或深埋至海床面下2.5米以上、補助建置或精進海纜告警機制,做好監控預警,盡速啟動備援如微波或衛星通訊,做到迅速恢復通訊,並督促海纜業者加入「國際海纜保護聯盟」及鄰近海纜維修船區,提升海纜維修能量、強化國際聯防。至於求償部分,由於海纜都是民間機構維運,若民間真的無法處理,才會由政府代位求償。

交通部則表示,《氣象法》、《商港法》及《船舶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包含4大重點:針對危害氣象設施新增過失犯刑罰規範;針對危害氣象設施(備)之犯罪態樣,明定犯罪用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沒收及處置機制;明定針對無船籍、無船舶證書及無船舶登記等「三無」船舶、長期滯留商港、無正當理由未於期限內離港及偽冒船舶的規範;訂定船舶航行應揭露資訊的規範與罰則,以強化法規保護範疇。

數發部澄清海纜不實傳言

數發部指出,截至11月4日,國內外共有3條海纜待修復,包含國內「台馬二號」及國際EAC1、TSE-1,另APG、APCN2、SJC2為計畫性維修。所有海纜均以備援路由維持運作,民眾網路與通訊未受影響。

數發部說,近5年通報中約八成中斷與人為因素有關,如船錨勾損、漁撈作業、抽砂施工,兩成則因老化或地震。為強化通訊韌性,政府從事前偵測、事中應變、事後修復三面向提升防護,並採「備援再備援」原則,布建衛星站點、補助電信業者擴充微波容量與增設海纜,確保通信不中斷。呼籲民眾勿散播未經查證訊息,正確資訊以官網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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