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法》本月預告修法草案 未來有望放高溫假
                受極端氣候影響,台灣高溫日數越來越多,多名朝野立委提案將高溫列為災害性天氣,讓相關單位有法源依循調適,交通部3日表示,高溫入《氣象法》是第一步,預計將在本月分預告草案,蒐集各方意見後再送交通部。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日邀請交通部、氣象署就蔡其昌、陳冠廷、李昆澤等多位立委分別擬具《氣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詢答。提案立委指出,因氣候變遷影響,極端氣候現象加劇,對民眾健康、勞動條件、公共衛生等造成威脅,修法新增「高溫」為災害性天氣。
民進黨立委李昆澤表示,各國都將高溫納入職業風險,台灣也應跟上,保障國人安全。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則說,氣象署應盡快訂出標準,例如幾度可以放假等,讓外界有法源可循。
交通部常務次長林國顯表示,交通部贊成將高溫納入修法方向,目前《氣象法》修法草案預計11月進行預告2個月,蒐集各方意見後再提報交通部;將高溫列為災害性天氣為第一步,後續相關單位就有法源依據調適。
民進黨立委徐富癸提及,高溫會造成中暑、熱衰竭,人力銀行調查有高達五成勞工贊成放高溫假,但明年放假天數高達120天,資方恐會反彈,詢問政府對高溫假的規劃。
氣象署長呂國臣說,把高溫放到災害性天氣範疇內,是這次《氣象法》修法重點之一,氣象署會依據氣溫提供不同燈號,達36度為黃色、37度為橙色、38度為紅色燈號,至於放不放假,各行各業調適都不太一樣,氣象署會提供更精密的資料,並發布逐時溫度預報,讓外界作為高溫調適的參考。
此外,洪孟楷質詢時提到,颱風是否停班停課,過去由中央統一發布,後來考量因地制宜,改為由地方政府決議,但也造成地方首長的壓力,既然地方主要以中央氣象署資訊為放假標準根據,是否回歸中央宣布,讓氣象署本於專業判斷。
呂國臣表示,停班停課決策很困難,氣象只是其中的一個因素,地方政府還要考量生活圈、水電等氣象以外的因素,而各地方情況不同,因此仍須由地方首長來決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