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疑似問題豬肉300公斤 高市攔截拒收
農業部22日公布台中市通報疑似非洲豬瘟案例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23日下午接獲彰化縣衛生局通知,指該批問題豬肉已有一部分出貨至高雄市某肉品業者,隨即追查、確認該批肉品還在物流車上,傍晚會同農業局動保處前往封存並限制全車貨品移動,全面清消。
高市府衛生局表示,該批疑似問題豬肉23日運抵高雄大榮貨運轉運站後,因為採購的高雄業者已接獲通知,當場拒收並退回,故未落地及流入市面。貨車上有疑似問題豬肉30件,每件10公斤,共300公斤,另有蝦子15件,共150公斤。經確認,該輛貨車回到轉運站後,全車貨品及車輛連同駕駛及廠區都已全面清消,杜絕接觸汙染。
衛生局長黃志中24日親率市府食安小組,以及由各區衛生所、行政暨國際處消保官、經發局、動保處與農業局組成的聯合稽查小組,兵分多路前往餐飲業者、市場攤商、東南亞批發超市、實體超市、團購網實體店面等販售通路,擴大稽查製造業及市售通路豬肉產品源頭,299家均符合規定,並無來路不明肉品。
黃志中強調,非洲豬瘟不是人畜共通的傳染病,不會感染人類,且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資料,非洲豬瘟病毒不耐高溫,加熱56℃達70分鐘、60℃達20分鐘,或加熱70℃即不活化,且國內屠宰場均設有駐場獸醫師在屠宰前後逐隻檢查,肉品出場前均經檢驗合格。請民眾選購來源清楚的肉品並充分煮熟,即可安心食用。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選用經合法屠宰、進口的豬肉,並保存肉品來源單據。若蓄意使用病、斃死豬肉作為食品原料,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暨同法第44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