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與誠實:做人最基本的責任
 
                我們常常提醒別人要守時,要信守承諾,但卻容易忽略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對自己也該如此。
其實,做人最基本的道理,不是追求完美,而是誠實面對自己與他人。太忙了、忘記了,這都不是什麼大問題,因為每個人都會有失誤。但若選擇不回答、不交代,甚至找藉口推託,那才是最傷人的不負責任。
就像一個人遲到或缺席卻不告知,讓對方苦等,最終失去信任。同樣,對自己承諾卻不回答,不給自己一個交代,也是一種「缺席」──只是缺席的對象,換成了自己。一次、兩次或許無妨,但如果習慣成自然,就會讓人對自己失去信任。久而久之,「說了也不會做到」會成為內心的潛規則,信念被侵蝕,意志也隨之消散。
承諾的價值,不在於事情大小,而在於是否真誠。準時赴約,是尊重他人;信守承諾,是尊重自己。忘記了,就承認;沒做到,就補上。這樣的態度,不但能維繫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也能讓自己在生活中更踏實。相反,如果總是習慣編造理由,短期似乎過關,長期卻只會累積更深的懷疑與不安。
放大到社會層面,問題同樣存在。政客若在選前滿口承諾,選後卻以各種理由推託,人民自然會心生怨懟。改革司法、推動長照、改善分配,這些都是具體而明確的承諾,但卻常淪為一句句「太忙了」、「時機未到」的藉口。結果是,人民一次次感到失望,最終不再信任政治人物。這和個人日常生活中的失約,沒有本質上的不同。
責任感,不是從大事開始,而是從最小的承諾累積起來。能誠實的說一句「抱歉,我忘了」,比千百個藉口更能贏得信任。因為誠實,代表願意面對;藉口,則意味著逃避。
做人最基本的,不是完美,而是誠實。對自己如此,對他人更是如此。唯有在承諾中保持誠實,我們才能真正做到負責任──這不只是待人處世的準則,更是立身安身的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