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機起降擾民 補償金擬隨CPI調漲

軍用機場附近居民常因噪音不堪其擾,軍方雖有所補償,但許多民眾反映補償制度未與時俱進。國防部近日預告修正《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部分條文草案,刪除「飛行架次」作為經費預算編列參考事項,並增列補助費用可以配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漲幅,進行調整。
現行條文明定,軍用機場管理單位對住戶補助基準為,第三級航空噪音區,每戶新台幣3萬元;第二級航空噪音防制區,每戶2萬5千元;第一級航空噪音防制區,每戶2萬2,500元。
針對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預算編列,現行條文明定,各軍用機場參考防制區內的面積、戶口數、人口數、飛行架次及噪音量等相關事項據以編列,修正條文刪除其中的「飛行架次」做為參考依據。
其次,修正條文增列,國防部得配合中央主計機關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於2027年1月1日前進行補助金額的調整,之後每5年調整1次,並由軍用機場管理單位於辦理當年度噪音防制設施補助時,公告調整後的金額。
國防部表示,考量社會整體物價上漲,為加強照顧航空噪音防制區民眾基本生活,參酌《國營航空站噪音補償金分配及使用辦法》,國營航空站研擬的噪音補償工作計畫不得低於5年,並定期檢討的規定,因此增訂金額調整機制及公告。
為避免同一航空噪音防制區內住戶,因為適用增列條文的補助調整機制,而有受補助的金額不一,造成不公平的現象,因此修正條文增訂,軍用機場管理單位依調整後的金額補助住戶設置噪音防制設施者,以該住戶所在航空噪音防制區內,全區已完成噪音防制設施之一個輪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