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推二大措施 鼓勵外資在台設置區域中心

為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金管會4日宣布,針對外國資產管理公司在台設置區域中心,提供兩大獎勵措施,包括境外基金審查由採申請核准制,放寬為申報生效制,及將國人投資比率上限由50%提高至90%,為外資提供更大營運彈性,盼吸引更多外資深耕台灣市場。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表示,金管會去年9月10日正式公布「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五大計畫及16項重點策略,設定「二年有感、四年有變、六年有成」目標。為落實「吸引外國資產管理公司在台設置區域中心」政策,近期也陸續發布相關令釋,推出兩項重要獎勵措施。
第一項獎勵措施為放寬境外基金審查制度。黃厚銘指出,現行境外基金審查採申請核准制,但針對已在台設立全球或區域性基金服務機構,且經金管會核可的境外基金機構,其境外基金募集銷售案件可改採申報生效制,金管會收到申報書後45個營業日即生效,以提升市場進入效率。
第二項獎勵為大幅提高國人投資比率上限。黃厚銘說明,現行境外基金的國人投資比率上限為50%,若基金註冊地經台灣承認公告或取得深耕計畫認可,可提高至70%。不過,新措施進一步放寬,對於在台設立全球或區域性投資研究、產品設計、風險控管或投資交易等核心資產管理技術性質基金服務機構的境外基金機構,國人投資比率上限可提高至90%,為外資提供更大營運彈性。
目前有聯博、安聯、景順、摩根、貝萊德、富達、瀚亞等7家外資投信集團在台設置區域中心,主要業務涵蓋IT系統、客戶服務、基金會計、投資人交易訂單處理、帳戶管理及數位行銷等領域。據金管會統計,截至7月底,境外基金檔數共970檔,國人投資境外基金資金規模近新台幣4.4兆元。黃厚銘表示,政策放寬後,期待能吸引更多境外基金來台拓展業務,雖難以預估具體成長數字,但相信在國內規模將有進一步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