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揆:因應財劃法調整財源挹注 校園電費回歸地方

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釋出中央財源給地方,行政院長卓榮泰28日表示,為不影響國防、外交、經濟政策,包含地方所屬學校電費、地方公有建設物的耐震改善經費等,將回歸地方自治事項;汙水下水道、縣市管道路等,原則保留協助50%,重大施政項目則會以中央支應居多。
對於中央挹注地方財源部分,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在28日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卓榮泰院會中說,新版《財劃法》修正後,為避免影響國防、外交、經濟政策,政府不得不做必要調整,但中央115年度挹注各地方的各項財源不會低於今年,且是歷史新高,並確保調整後,屬於地方的教育、社福等基本設施都可以維持。
中央挹注地方財源 3面向調整
關於調整面向,卓榮泰指出,第一,重大施政項目,還是中央支應為主;第二,中央、地方共同分擔的汙水下水道、縣市管道路、漁港下水道、地方藝文等建設,原則保留協助50%,但如果地方有困難,還是可以討論;第三,地方所屬學校電費、地方公有建設物的耐震改善經費、部分廢棄物清理經費等,回歸地方制度精神。
卓榮泰也特別要求,地方對於中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需求,應該要從統籌稅款優先支應,避免影響弱勢族群。
對於3項調整,卓榮泰請主計總處向各縣市主計處人員詳加說明,配合處理,主計總處也會設計新的簡化流程,用最快速度來滿足地方。
卓榮泰說,政院對申請案或是計畫型補助款都是考量如何均衡台灣,如何協助財政級距比較差的縣市,從未有政治性考量,縣市首長可以放心。
蔣萬安批中央砍個別縣市補助款
中央主要透過三項財源挹注地方財政,包括: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款、計畫型補助款。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因應新版《財劃法》,明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較今年度多釋出4,165億元給地方政府。此外,新版《財劃法》也規範,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總額,不得少於修法前,因此明年度編列2,501億元與今年度相同。
台北市長蔣萬安28日赴行政院陳情表示,不滿行政院主計總處認定一般性補助款可在「總額不變」情況下,砍個別縣市的一般性補助。他質疑,這不就回到當初前瞻計畫特別預算時,外界批評重綠輕藍的做法嗎?行政院將一般補助款變成地方政府的不確定收入,這將出現許多無預期的受害者,尤其是教育、社福和地方基礎建設;他說,包括連江縣,以及新北、桃園、台中等直轄市也都對此表達憂慮。
主計總處:補助款為均衡地方發展
李慧芝說,今年編列給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是2501億元,按照財劃法的規定,明年給予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不能低於今年,他們也依規定明年編給地方2501億元。按照新版財劃法,所有縣市統籌分配税幾乎都有大幅成長,而台北市則是拿到史上最大規模的統籌分配税,不過連江縣則是沒有成長,還是得靠中央補助。
主計總處副主計長陳慧娟說,地方來自中央的財源有三種,包括:統籌分配税、一般性補助與計畫型補助,補助依照財劃法的精神,是為了均衡地方發展,但也得衡酌中央財力,特別是在新版財劃法下,中央大幅下放統籌分配税,中央減少4165億的預算,現在地方已經多得到統籌分配税,卻要求中央不能減少2501億的一般性補助款,且中央在115年度還得舉債4000億,這跟財劃法本身衡酌中央財政能力的意旨是有所違背的。
陳慧娟說,在總額的保障之下,必須重新思考個別縣市的預算分配,會透過財政均衡的項目,讓縣市在新版財劃法之後呢,被分配到的預算都不會減少;為了要照顧弱勢,針對社會福利的相關預算,還是會繼續維持。
她說,據他們所掌握的數字,以台北市而言,統籌分配税與一般性補助款加在一起,已比過去增加156億,希望可以配合新版財劃法所設計的一般性補助款分配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