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旅遊要注意!電子煙加熱菸帶回國最高罰500萬

暑假出國旅遊旺季將近,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提醒,目前所有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品,無論是自用或受人所託攜帶回臺皆會受罰,依《菸害防制法》可處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任何人不得輸入類菸品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違者可處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並依法銷毀。
衛生局說明,自2023年3月22日修法至今,我國尚未有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因此,加熱菸與電子煙皆為全面禁止入境的產品,至2025年5月31日止,衛生局已累計裁罰1,061件,總額高達5,330萬元,呼籲民眾出國務必留意,避免觸法且荷包失血。
衛生局鼓勵尚未戒菸的民眾,可透過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使用Line通訊軟體(ID:@tsh0800636363)進行戒菸相關諮詢,早日擺脫菸癮;此外,設籍桃園市且40歲以上的重度吸菸史者,可至桃市府衛生局肺癌篩檢預約平台,免費做肺部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LD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