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促各國禁止加味菸 民團促政府立即公告

世界衛生組織(WHO)發布新聞稿指出,各國政府應緊急禁止加味菸與尼古丁產品。對此,台灣拒菸聯盟呼籲,政府應立即公告禁止所有加味菸品,不得通過審查、上市,並要求建立衛福部新興菸品查緝平台,確實監控新興菸品的行銷。
《菸害防制法》修正、上路逾兩年,全面禁止電子煙並納管加熱菸等指定菸品,並授權主管機關訂定菸品禁止使用的添加物。國健署近年二度預告「菸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草案,從2023年預告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4種口味後,去年8月修改為禁止「27種成分」。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WHO再提出4份最新報告,強調「口味」是年輕人開始使用菸品與尼古丁產品的主因,加上炫麗的包裝與到處遍布的網路社群行銷,增加加熱菸、電子煙及尼古丁袋等吸引力,WHO也重申,任何菸品都會讓使用者接觸到致癌化學物質,必須受到嚴格監管。
《菸害防制法》修法已明定禁止加味菸,但衛福部至今仍未公告落實。台灣共善促進協會祕書長張文昌表示,目前政府受理菸商申報的菸品口味添加物就有1,200多種,現在只列表禁止27種添加物成分,「令人匪夷所思」。他呼籲,政府應立即公告,除了菸草原味外,禁止所有加味菸品,不該再犧牲年輕人的健康。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提醒,《菸害防制法》上路至今,新興菸品依舊氾濫,近來傳聞一些加熱菸品項將通過審查、上市,呼籲行政院應立即建立衛福部新興菸品查緝平台,加大稽查、取締力度,確實斷絕網路行銷,全方位控管新興菸品的廣告行銷與輸入。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游開雄強調,依《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形式的菸品廣告都屬違法,針對電子煙或未通過審查的加熱菸違法廣告,可對製造輸入的菸商處1千萬至5千萬罰鍰;針對紙菸或通過審查的加熱菸違法廣告,也可對製造輸入的菸商處500萬至2,500萬罰鍰。◇
【吸菸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