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補貼自籌40% 北市擬公布中央欠款

明年「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原由中央全額負擔,但因應《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中央要求地方政府分擔並自籌,約10%至40%不等,其中台北市需自籌40%最高、增加18.78億元預算。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17日表示,要求市府各局處全面盤點,將研議定期公告中央對北市的欠款清單。
蔣萬安在市政會議上表示,先前與幾位首長召開「抗議中央主計總處惡意修正補助辦法」記者會,沒想到當天傍晚北市都發局就立刻收到函文,正式通知刪減北市補助。
蔣萬安認為,此次租金補貼被刪,直接傷害全國75萬戶租屋家庭的基本生存權利。他嚴正呼籲中央,租金補貼不是可以黑箱作業、任意砍削的政治工具,不要一意孤行持刀砍向最需要幫助的民眾。
蔣萬安要求,市府各局處全面盤點,自中央核定補助以來,不論是一般性補助款、計畫型補助款,中央主導卻要求地方自籌經費的政策,甚至是統籌分配款的短撥問題,都要一次總整清楚;市府會研議定期公告中央對北市人民的欠款清單,不但要讓市民知道哪些該有的權益被剝奪,更要向中央「連本帶利」討回來。
侯友宜:應回歸中央專案統籌
新北市長侯友宜則表示,中央先推行擴大房屋租金補貼的專案,現在又宣稱住宅業務是地方自治事項,要求新北市自籌30%,預估約逾18億元;中央說回歸地方自治事項,又說《財劃法》修法後增加財源,可是講了老半天,錢也沒發下來,所以租金補貼應該回歸到中央專案,由中央統籌辦理的事項。
高雄市長陳其邁也表示,站在地方政府立場,能由中央全額負擔當然最好,市府會跟中央溝通,但不論中央、地方分攤比例多少,這項政策都該續辦。
內政部國土署日前說明,《財劃法》修法導致中央財源減少、地方經費增加,租金補貼經費支出方式將重新研擬新方案,並非突然調整,且租金補貼等住宅業務本就屬地方自治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