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贊同」法庭直播 司法院籲暫緩

民眾黨提修法推動法庭直播近來受到社會關注,多個司法團體接連聲明反對。司法院書面報告表示,基於維護公正審判、確保訴訟參與人權益,現階段無法贊同法庭活動公開播送,呼籲暫緩修法;法務部次長徐錫祥坦言,現在找證人、鑑定人都很難了,若出庭還要直播,相信所有證人都不願意來。
司法院:侵犯隱私權、人格權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日舉行「法院組織法有關司法公開透明修正立法之探討」公聽會。司法院副祕書長王梅英表示,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後,針對法庭直播議題進行嚴謹的評估,最後深刻認知到法庭直播涉及太多爭議,無法獲致利大於弊的結論,因此沒有貿然採行。
王梅英說,如今的數位資料傳播、重置技術更容易、更普及,且現在的自媒體盛行蓬勃,這是與當年不同的環境。至於技術層面,AI生成技術發展速度遠遠超過去偽、驗真等技術的精進,這也是法院端在證據調查時面臨的挑戰。
王梅英補充,大家對於法庭直播有高度疑慮,包含影響證人、鑑定人到庭作證的意願,有害真實發現;訴訟輿論危及公平審判;過度侵犯法庭參與者的隱私權、人格權,欠缺合憲性的基礎;公開播送資訊是不可回逆的,目前缺乏有效跟妥善的管制跟救濟機制。
徐錫祥表示,一般來說,證人不太願意作證指出被告的犯行,若來到法庭還要直播,「相信所有的證人都不願意來」;現在光是具名、交互詰問,所有人都不願意當鑑定人,若還要直播,相信這又是另一個難題。
徐錫祥並指出,被告有無罪推定原則,若所有輿論都認為被告有罪,每天網路播出來的內容都是這個人罪大惡極,即便有一天得到無罪判決,全國的人都會不相信,因為他已經被公審;而若有罪且被標籤化,將如何回歸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