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海巡涉詐查緝私菸獎金 1人免職、2人調職將汰除
彰化地檢署偵辦海巡台中查緝隊偵查員涉嫌詐領查緝私菸獎金案,預計近期將偵結起訴。海巡署偵防分署表示,遭羈押的林姓偵查員迄今已屆滿3個月,因此依法「免職停役」;另2名交保的劉姓、王姓偵查員,已調職並列入汰除對象,未來頒發查緝獎金時將會同政風人員防弊。
據了解,海巡署2023年6月間與台中、彰化警方合辦一件私菸案,過程中海巡人員向警方要求調閱特定車輛行車軌跡,但該車輛竟是「公務車」,因此檢方懷疑,有辦案人員將「公務車」位置洩漏給私菸業者,幫助躲避查緝,甚至有部分人員涉嫌收賄;或長期勾結私菸集團,利用街友及低收入戶充當人頭,假造績效詐領巨額獎金。
彰檢今年3月間發動搜索約談,訊問後認定林姓、劉姓2名偵查員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洩漏國防以外祕密、《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重大,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裁定林收押、劉10萬元交保。另有黃姓員警、王姓海巡偵查員等人涉犯洩密等罪,各諭知以30萬元至3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全案近期將偵結。
海巡署偵防分署10日指出,林姓偵查員因遭羈押,立即予以停職,於6月11日羈押屆滿3個月,依法予以「免職停役」;另獲交保的劉姓、王姓偵查員,已立即調離現職,並列入考績汰除對象,也將依規定從重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偵防分署已啟動內部調查程序,全面清查及加強法紀教育,精進防弊措施,並全力配合地檢署偵辦,杜絕類案再生。
傳遭詐領上億 海巡署否認
至於有媒體報導稱,海巡偵查員勾結私菸集團,利用街友、低收入戶充當被裁罰人頭,詐領查緝獎金高達數億元。偵防分署澄清,依「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檢舉人獎金以給獎基礎30%計算,每案最高額以480萬元為限,目前僅台中查緝隊偵查員涉嫌詐領獎金,經清查其他類案,尚查無不法事證,絕無詐領數億獎金等情事。
為加強檢舉獎金頒發的正確性,偵防分署強調,海巡署已訂定「海岸巡防機關獎勵民眾提供犯罪線索協助破案實施要點」,獎金10萬元以上未達200萬元者,由頒發機關會同所屬政風人員或兼辦政風人員頒發;獎金200萬元以上者,由海巡署政風人員會同頒發,政風人員就發放流程監督是否符合前開要點,以精進防弊措施,杜絕類案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