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補助款遭刪減 基市府依法舉債因應
基隆市政府今(21)日表示,原本中央核定本市114年度的一般性補助款為88億7,851萬4,000元,惟行政院於5月20日通知重新核定,刪減金額達24億2,519萬1,000元,約占全年一般性補助總額的27.3%。刪減幅度超過四分之一,對市政財政造成實質影響。
市府指出,一般性補助款係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相關規定,由地方政府針對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等經費提出需求,提報行政院主計總處編列預算。依修正後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中央給予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不得低於修法施行前一年度的編列數,目的在於保障地方政府基本財政與公共服務水準。
針對本次中央補助款刪減,外界關注已持續升高,包括宜蘭縣、苗栗縣、雲林縣及屏東縣等地方政府皆公開表示,將對地方財政穩定與整體發展造成重大影響。行政院主計總處則建議各地方政府可透過縮減歲出或舉債方式進行因應。
基隆市政府表示,面對此次刪減情形,市府將依實際財政狀況,依法以舉債方式進行財務調度,確保市政建設與公共服務持續推動。並將持續滾動檢視整體財務規劃,視需求適時採行其他可行措施,務求在審慎控管下維持市政正常運作,保障市民權益不受影響。
基隆市政府強調,市府一向秉持財政紀律、負責任治市的原則,將在制度範圍內採取具體作為,確保施政不中斷、發展不延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