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山高中老師涉不當管教 監院糾正北市教育局、學校

監察院16日表示,台北市麗山高中A師處罰數名講髒話學生對窗外大喊姓名及髒話內容,並違規下載學生個資作為訴訟案件之用。該校對A師不當管教及霸凌學生之調查程序,涉及「因應小組」委員球員兼裁判、調查中召開修復式會議等爭議,加上教育局督導不周,因此糾正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及麗山高中。
監委葉大華指出,麗山高中A師在109年11、12月間,於教室內陸續處罰講髒話之數名學生要拉下口罩,對著窗外大喊自己的姓名,並大聲罵出不雅字眼等不當管教情事,有相關影音畫面可稽,A師實已涉及強迫學生行「公然侮辱」之管教行為,侵害學生人格權。
監委表示,事發時該校已有教職人員知悉並前往查看,惟卻未進行校安通報與處理,後經家長檢舉後,校方才啟動通報及調查。事後教育局未依法督導,及釐清麗山高中調查本案現場的處理人員身分、處理經過、通報責任及A師違失行為,核有違失。
監委指出,麗山高中自110年11月起開始A師校園霸凌事件的調查,按當時適用之《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該校以因應小組之外部委員3人同時兼任該案的「調查小組委員」,雖無違法,卻因委員後續須審查自身撰寫的調查報告,球員兼裁判的調查結果是否能公正客觀難免遭質疑。
監委說,經查A師對學生管教方式嚴格且涉及人格羞辱,部分學生與之互動時有衝突發生並關係緊張,甚至藉由大量缺課以避免與其互動,顯示其管教手段產生之效果未必符合教育目的及比例原則。
監委表示,台北市政府應本於權責,就本案調查報告中,有關陳情人及證人指訴A師不當管教及霸凌事件,督導麗山高中重新妥為查證與處理。
對此,教育局透過文字回應表示,尊重監察院指正,對於學校發生教師不當管教事件深感遺憾,已全面檢視並針對學校教職員調閱學生個資的權限與流程訂定規範,同時加強宣導個資保護相關法令。
教育局說,會持續以積極負責的態度落實各項精進措施,並依法行政,加強對各校之督導,致力於營造安全、友善的校園環境,保障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