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T75槍管隱匿逾2年 海軍陸戰66旅營長等7人遭起訴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海軍陸戰66旅2020年12月遺失1支T75班用機槍槍管,但營、連幹部皆隱匿不報,直到2023年3月依令執行國軍械彈專案清點時才曝光,因此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調查,並移送司法偵辦。桃園地檢署查出,從中尉排長至中校營長等7人知情卻謊報,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起訴。

桃檢調查,海軍陸戰隊陸戰66旅潘姓中尉排長,自2020年11月23日起至同年月27日止期間,擔任當週軍械武器裝備清點輪值人員,他與邱姓中士軍械士於當週24日協助管制移防期間武器裝箱清點確認,因未落實清點責任,導致單位保管的T75班用機槍(槍號:002246)預備槍管遺失1支。

同年12月14日,王姓士官長發現此情,但上至梁姓中校營長等7人,明知該預備槍管遺失,且與登載帳冊、移交清冊、專案清點實況不符,卻仍於2021年自2023年間屢次登載不實數據,並逐層回報上級,隱匿此事;直到2023年3月25日,66旅後勤科黃姓中尉審查單位軍械武器清點資料時察覺有異,回報上級後循線追查才曝光。

案經憲兵指揮部桃園憲兵隊移送偵辦,桃檢認定,潘、邱二人涉犯《陸海空軍刑法》遺失軍用物品罪嫌,梁姓中校營長等7人則涉犯同法虛偽通報、現役軍人公文書登載不實等罪嫌,日前偵結起訴。

桃園地院3月31日召開準備程序庭,潘姓中尉排長否認犯罪,辯稱該支預備槍管並非在他清點或保管時遺失;邱姓中士則則稱,當下發現槍管遺失時,就依軍品遺損核賠程序處理,但因後來業務繁忙且調離原職務,因此沒有完成所有程序。梁姓中校營長也否認犯罪,強調依規定只會登記主件(機槍)序號,不會連零件一起清點,且旅上3個營經常互借裝備。

監察院當時調查發現,此案歷經營、連級主官交接,以及5次年度械彈特別清點、3次專案清點,該營、連重要幹部雖知悉備用槍管遺失,但仍登載帳物相符,甚至私自調借他連軍械受檢,直至曝光時已歷時逾2年4個月,顯見上至海軍司令部對所屬人員管理、教育訓練不足,本案光是行政懲罰就涉及中將在內等70名人員,顯示作假帳並非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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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31日 |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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