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檢辦私菸洩密案 2海巡涉收賄遭聲押禁見
彰化地檢署偵辦一起海巡、警員洩密案,10日搜索台中、彰化8個警察單位等共38處所,帶回28人訊問,其中包含3名海巡、10名警職人員,涉案最高層級為1名派出所長。彰檢認定2名海巡人員涉犯貪污、洩密等罪嫌重大,向法院聲押禁見;另有1名警員交保。
據了解,海巡署2023年6月間與台中、彰化警方合辦一件私菸案,海巡人員在過程中要求台中和彰化警方配合調閱特定車輛行車軌跡,但該車輛竟是「公務車」,檢方懷疑有辦案人員將「公務車」位置洩漏給私菸業者,幫助躲避查緝,甚至有部分人員涉嫌收賄。
彰檢說明,本案是因檢察官偵辦某件私菸查緝案件時,發現有海巡署偵防分署及地方警分局員警,疑將公務查詢車輛資料通報給私菸集團成員,因此立案調查,並於10日發動搜索38 處所,共約詢28 人到案。檢方表示,共有20人列被告,包括3名海巡偵查員、10名員警、6名私菸集團成員。據悉,涉案層級最高為1名派出所長,另有1名涉案員警已離職。
經專案組檢察官偵訊後,認定海巡某偵防分署林姓、劉姓等2名偵查員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重大,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有1名黃姓員警、王姓海巡偵查員、2名私菸集團成員,涉犯洩密等罪,各諭知以新台幣30萬元至3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其餘被告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