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行動載具擬改統一保管

學生攜帶手機、智慧手錶到校引發教學現場管理問題,對此,教育部10日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教團表示,教育部除應訂定明確條文、避免模糊化、實務上可執行外,也應該統一訂定違反規定的罰則,並建議採取高中職與國中小分流、分級管理。
學生手機成癮問題日漸嚴重,教育界普遍反映,教學現場管控能力有限,根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現行規定,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除教師引導學習或緊急必要聯繫時使用外,要求應以關機為原則,並對學生使用於與學習無關之活動,應予必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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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草案出爐 明定保管與罰則
教育部10日邀集地方政府、教育團體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根據教育部提出的修正草案,新增明定管理規範包含上課期間應禁止使用,由學校或各班統一保管,並依設備類型如手機、可攜式或平板電腦、穿戴式裝置等區分保管及使用規範;此外也明定管理規範應包含的細節,例如違規處置、學生申訴的救濟途徑等,並要求各校每3年至少檢討1次。
對此,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目前的行動載具規範模糊不清,現行制度下,不同學校間、不同班級間,做法不一,易導致老師與學生發生對立現象,如要加速推動相關使用管理原則,教育部應規定相關處室直接辦理,而非草案推出後由各校自行調整,延遲各校的行政運作,且相關規範若牽涉到校規的問題,也應直接點出,讓各校可藉此修正校規,避免原則與校規產生落差。
分級管理制度 國高中應分流
全教產也建議,應採取分流、分級管理,將高中職與國中小分開處理,因高中職學生有更高的自主性,但國中小階段的孩子皆未成年、心智尚未成熟、自我管理和自律的行為尚需教導,況且目前國中小階段的學童受到手機、智慧型手錶等影響,容易干擾學習、專注力不集中,且短影音更讓學生變得非常沒有耐心,教育部除應訂定明確條文、避免模糊化、實務上可執行外,也應該統一訂定違反規定的罰則。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則提醒,教育部應朝向不造成教師、行政處理上的繁雜與爭執,或衍生更多問題的原則處理修正草案。此外,配合修正草案推動,該有對應的配套措施與相關經費提供(例如:收納盒或收納袋、保管財損風險),呼籲教育部應一併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