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 7位被提名人全遭否決

立法院會23日進行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投票,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7位被提名人均被否決。(記者宋碧龍/攝影)
立法院會23日進行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投票,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7位被提名人均被否決。(記者宋碧龍/攝影)

【大紀元訊】

立法院會今(24)日進行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上午9時9分開始投票,開票結果為7位被提名人全遭否決。

目前扣除任期已屆滿的大法官後,現行大法官僅8位。而立法院會日前三讀修正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另外,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

總統賴清德8月底提名張文貞出任司法院長,姚立明出任司法院副院長,以及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與劉靜怡共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人選。

立法院朝野黨團11月14日協商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相關審查時程,各黨團達成共識,包括12月2日舉行人事同意權案的公聽會等,也決定審查完畢後,於12月24日行使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

國民黨團對7人全部封殺,台灣民眾黨立委僅對劉靜怡投下同意票,民進黨立委則對劉靜怡投不同意票;雖然民進黨立委對其他6位被提名人投同意票,仍不敵藍白人數優勢,因此7位被提名人全遭否決。

立法院會23日進行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投票,7位被提名人均被否決。立法院會23日進行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投票,7位被提名人均被否決。(記者宋碧龍/攝影)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院依《憲法》第104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1項、第6條第2項、第7條第2項規定行使同意權時,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委1/2的同意為通過。目前立委總數為113席,因此只要獲57張同意票,即為通過。反之,則為不通過。

根據總統府提供資料,司法院大法官兼院長被提名人為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張文貞;司法院大法官兼副院長被提名人是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姚立明。

除張文貞、姚立明之外,大法官被提名人包含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何賴傑、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陳運財、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王碧芳、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廖福特、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劉靜怡。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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