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立委籲社宅租金依收入能力訂定 國土署:正與地方討論
OURs、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崔媽媽基金會10月8日協同跨黨派立委舉行記者會,要求落實「依收入能力訂定分級租金」,以及社宅租金調整應以辦法或自治法規定之。對此,國土署回應,刻正將與地方政府討論,以利後續進行評估。
國土署說明,目前規劃依經濟能力合理收費方式,強化社會住宅對弱勢家庭的照顧,除預計提供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家庭採中古屋市場租金以租金優惠折數計算外,亦規劃依不同所得之經濟能力分級計算租金,期建立更公平的租金分級制度,並符合國際公認的可負擔衡量指標,不致造成租金過高。
最後,國土署最後表示,有關民團及立法委員所提社會住宅租金納入「以財產計算可負擔能力」之建議,因本方式涉及各主辦機關之執行層面,後續仍須與各地方政府溝通,俟取得一致共識後,再行評估是否納入分級收費原則進行統一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