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障、心智缺陷不得判死 藍委憂恐成脫罪保護傘
憲法法庭近日公布死刑的釋憲結果,針對故意殺人罪判死部分合憲,但若被告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則不得執行死刑,引發社會議論。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憂心,這可能成為罪大惡極者故意脫罪的保護傘。未來法院必須專業認定、合乎標準。
憲法法庭近日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故意殺人罪案件,被告行為時、審理時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均不得科處死刑;被告受死刑諭知後,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不得執行死刑。現行相關法規須修法。
洪孟楷表示,這讓社會無法接受,也讓人憂心是否成為罪大惡極者故意脫罪的保護傘。他呼籲,未來法院必須專業認定、合乎標準,否則將讓外界有疑慮。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法,提高大法官釋憲通過門檻,洪孟楷認為,還有討論空間。他說,憲法法庭要求法官必須一致同意才能判死刑,形成一票否決制,但大法官的釋憲判決只要過半數同意就可通過,其實標準也不同,應該更加嚴謹。民進黨團不需要採取杯葛態度來看待,應該共同討論,尋求平衡點。
侯友宜:死刑底線不可退讓
新北市長侯友宜近日表示,死刑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也是台灣社會的底線,絕對不能退讓。試想當加害者不斷提出非常上訴時,請問被害者的家屬要跟誰上訴,「他們找哪裡的正義去宣洩」?社會不應為加害者找過多的理由與機會,反而要傾聽被害者家屬的椎心之痛,不能讓他們再度受到傷害。
侯友宜在社群發文提到,他站在打擊犯罪第一線的幾十年間,看盡悲歡離合、生離死別。執法者的共同信念無非是讓壞人付出代價,讓好人得到照顧,這更是他對國家的承諾,也應該是所有當權者對人民與社會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