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條件合憲 各界回應
最高檢表示,有鑑於個案具體情節各有不同,需逐案閱覽卷證資料後始能判斷該個案是否有憲法法庭判決所指情形,進而決定應否提起非常上訴救濟,最高檢察署將待收受各該死刑案卷後,立即審酌有無非常上訴事由,依憲法法庭判決及相關法律規定審慎處理。
國家人權委員會表示尊重,並對此結果感到遺憾,但「人權是永遠的追求」,國家人權會持續投注心力於防制酷刑、改革監所處境等司法人權。此外,政府須檢驗、實現以修復式正義為價值的完整制度,回應並彌補被害人家屬,讓加害者終身承擔責任,並積極與社會各界溝通,尋求改變「應報式正義」與「賠償式正義」等傳統思維。
司改會表示,本次釋憲案中的37位當事人中,王信福與邱和順是在有疑義的法律程序下所生的冤案。憲法法庭未能注意到此一問題,深感遺憾。此外,希望政府對於重大刑案的成因分析、個案追蹤、犯罪預防、被害人家屬的補償及關懷上,都可以有積極作為。
民進黨團書記長蔡易餘表示,尊重大法官的解釋,但其中涉及相關的修法問題,未來是否要針對大法官揭櫫的條件之下啟動修法,這部分會做評估跟啟動。
國民黨團舉行記者會。立委王鴻薇指出,國民黨團要求法法務部,盡速清查37名待執行的死刑犯當中,合乎執行死刑者,必須盡速執行,以回應社會的期待。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一個不需要死刑就能夠安居樂業的社會、國家,值得期待,但是現階段,國家有責任要讓人民安心,需要的不只懲罰,更應該強化社會安全網的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