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判決出爐 卓榮泰:意味死刑制度原則上合憲

2024年9月20日,行政院長卓榮泰赴立法院施政報告及備詢前接受媒體聯訪。(記者宋碧龍/攝影)
2024年9月20日,行政院長卓榮泰赴立法院施政報告及備詢前接受媒體聯訪。(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針對37名死囚共同聲請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20日宣判「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行政院跟國人尊重大法官決定,這意味死刑制度原則上合憲,但在訴訟過程中,有若干違憲部分必須修正。

社會矚目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20日下午做出憲判字第8號判決,《刑法》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憲。

行政院長卓榮泰20日率同各部會首長赴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立委吳思瑤質詢時提問,憲法法庭做出明確裁定,尊重憲法是每個人義務,沒有人可以站在對立面,不過訴訟制度上有部分違憲,行政部門的基礎立場,以及後續啟動的修法立場與政策精進作為是什麼?

卓榮泰回應,行政院和國人都應該尊重大法官做出的解釋,大法官也是聽取各界意見、慎重做出這樣的解釋,解釋文呈現出現行制度存在也合憲,但訴訟過程若干有違憲部分,需要後續行為補正跟修正。

對於大法官提到,有關機關應在2年內依判決意旨修正相關規定。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會遵照憲法法庭判決結果修法,從宣示之日起2年內要完成修法,會盡速提出修法的草案。

立委王鴻薇詢問則質疑,既然死刑合憲,死刑犯何時執行?鄭銘謙表示,法務部還是尊重憲法法庭判決結果,雖然死刑是合憲,但在37個個案中,憲法法庭有提到部分訴訟程序或受刑人本身是有違憲情形,要兩年內完成修法,目前會依照憲法法庭的判決意旨,就37個死刑犯做嚴謹審核,提非常上訴。

王鴻薇表示,37位中有人長達24年沒有執行死刑,代表這些受害者家屬等待4分之1個世紀仍未等到公平跟正義。鄭銘謙表示,會請最高檢察署盡速,他否認讓死刑犯得到「免死金牌」的說法,憲法法庭剛判決,每個個案不一樣。

王鴻薇要求行政院、法務部盡快釐清37名死刑犯哪些合乎非常上訴條件?哪些不符合應依法執行死刑?卓榮泰說,他沒有看到整個內容,針對罪大惡極的個案可以適用,但每個案件複雜程度不同,希望盡快給社會交代。

王鴻薇質疑,按照今天憲法法庭提出,必須重新檢視有些可能合乎資格可以提非常上訴,憲法法庭稱如果不是犯最嚴重之罪而判處死刑,可以請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什麼叫做最嚴重之罪?裡面有好幾個案子是殺警案,讓社會負沈重代價,殺警案犯不應該再提起非常上訴。

王鴻薇說,這裡面也有非常殘忍的案子,不應該再去提起非常上訴,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這些非常上訴的關卡不應該成為死囚護身符,尤其是涉及人神共憤的重大刑案該執行就要執行。關於精障部分,重大刑案裡也有以精障作為逃脫藉口,引起社會極大反彈,民意無法接受,精障標準應該要有嚴格科學認定。

鄭銘謙表示,這部分會盡速請最高檢察署就37個死刑犯做審酌,提起非常上訴,再來由最高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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