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外送平台合併 立委憂壟斷市場

圖為台灣兩大外送平台之一的Uber Eats。(記者宋碧龍/攝影)
圖為台灣兩大外送平台之一的Uber Eats。(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

立委賴惠員、郭昱晴、鍾佳濱、林月琴、陳培瑜30日舉行「公平會審查Uber Eats併購foodpanda案」公聽會,與會者提到,兩家公司合併後會有市場競爭、公平交易、消費者權益等問題產生,如:讓其他業者更難生存、外送員權益難維護等,也強調政府介入對於訂定合理運費和透過定型化契約保障外送員權益的重要性。

賴惠員指出,Uber Eats、foodpanda是台灣前兩大外送平台,兩者相加市占率高達八到九成,已經嚴重超過過去任何併購案的市占率比例。此外,兩公司在合併前,就已經有許多不公平競爭行為的疑慮,例如接連加收平台費、同時片面調降外送員薪資等。若放任兩家公司合併,未來外送市場上的其他業者只會更難生存。

賴惠員補充,除了市場缺乏競爭之外,如果兩間公司合併,對商家的上架等費用、外送消費者的外送費、外送員的勞動權益等都會把持在單一公司手上。過去兩大外送平台的勞動爭議及消費爭議不斷,合併後只會讓業者擁有更大的話語權,消費者及外送員權益只會更難維護。

陳培瑜強調,Uber Eats在台灣的抽成比率高達35%,比美國的15%到30%高出許多,加上國內額外的上架費用,已對合作商家造成極大負擔,這些成本最終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合併後外送員選擇平台的空間將進一步縮小,可能導致外送員權益被壓縮,未來勞動權益保障面臨更多挑戰。

郭昱晴提到,外送平台可能會主張合併後能降低成本,進而提供更低價的服務,但壟斷將使平台掌握市場定價權,無論是消費者、餐廳還是外送員,都難以與平台抗衡,進而削弱市場上的競爭性與創新動力。消費者應該有選擇的自由,而不是被壟斷市場所剝奪。 

林月琴指出,市場上雖然存在其他外送業者,但這些業者的市場份額微不足道,例如號稱第三大的foodomo,其實際使用率不到9%。即便合併後市場上還有零星的其他業者存在,但無法對Uber Eats構成實質競爭,反而提高了新業者進入市場的門檻,對市場健康發展極為不利。

鍾佳濱呼籲,政府可參考美國拆分通訊巨擘,或是台灣對有線電視系統業的做法,先區隔出餐飲外送服務(貨運部分)的獨占行為,進行有效監管,以及劃分服務區形成外部競爭,並強調政府介入對於訂定合理運費和透過定型化契約保障外送員權益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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