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防詐機制 金融總會提8大建言

【記者侯駿霖/綜合報導】

詐騙案件層出不窮,導致民眾賺來的辛苦錢嚴重受損,金融總會近日彙整來自銀行業、證券期貨與保險業常見的詐騙態樣,提出八大建言供施政決策參考,包括建置金融機構與政府資訊串接、期貨業務廣告實名制等,以強化金融機構防詐機制。

金融總會日前出爐2024年金融建言白皮書的期中報告顯示,儘管金融機構不是實施詐騙的第一場域,但交付詐款的管道多透過金融機構。在銀行方面,近期電話、簡訊、Email、網頁、社群媒體帳號,以及貸款詐騙等層出不窮,會誘騙被害人操作網路銀行匯款,或輸入信用卡卡號,民眾應提高警覺。

證券與期貨業則以冒名金融機構或主管機關、社交群組、非法金融交易平台等,勸誘購買股票、推銷未上市櫃股票、新股IPO申購及虛擬貨幣等方式行騙;保險業多透過標榜低風險、高報酬引誘民眾投保,或假冒保單失效等簡訊,請保戶加LINE好友,進而騙取民眾個資、信用卡資料或要求轉帳,以及用話術銷售境外保單等。

金融總會提出8項可行作法或施政決策參考,首先是設置數位平台、串接金融機構與政府資訊,例如金融聯合徵信中心(JCIC)平台可介接公務資料,方便金融機構即時取得正確資訊、即時阻詐。

第二、讓提供代收、代付服務的平台業者,採更便利的身分認證規格工具、提升網路交易安全性;第三、應比照《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規定,在《期貨交易法》中明定罰則,禁止非合法期貨業者刊登期貨業務廣告,並要求社群媒體、廣告平台刊登期貨廣告要採實名制。

第四、對非法期貨交易平台封網,避免民眾誤信受害;第五、研議期貨業加入「鷹眼識詐聯盟」,在客戶出入金時,立即判斷帳戶是否被詐騙,達到攔阻犯罪金流目的;第六、強化投信及基金銷售機構管理網紅廣告行為的自律規範。

第七、建議保險費要求以銀行轉帳、信用卡等方式繳納,直接給保險公司,避免利用現金交付業務員;第八、檢視境外保單的相關表徵,包括保險公司名稱、條款是否以英文為主,保單是否有金管會核准銷售或備查文號,銷售單位是否為合法保險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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