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電費新制715上路 房客可向台電申請電費資訊

內政部4日舉行記者會,左起為役政司長沈哲芳、內政部次長董建宏、地政司司長王成機。(記者常懷仁/攝影)
內政部4日舉行記者會,左起為役政司長沈哲芳、內政部次長董建宏、地政司司長王成機。(記者常懷仁/攝影)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

內政部4日舉行記者會說明租屋電費新制、強化替代役民防訓練及備役役男召集情形。次長董建宏表示,為保障國人的租屋權利,特別是電費的計費公平上,希望確保國人收費的公平性跟電費資訊的透明化,行政院已核定「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案,內政部目前正辦理公告作業,預計於7月15日正式生效上路。

關於電費新制的修正重點,地政司司長王成機指出,一、促進電費計收的公平合理,若用電度數計算,每度電費不得超過當期電費單每度平均電價,若不是用電度數計費,房東收取的總電費不能超過電費單當期的總電費總額,至於公共設施的電費,若房東沒有申辦的話由房東吸收,不可額外收取。

王成機表示,二、促進租屋電費資訊透明化,包含房東有提供電費資訊的義務、房客可以自行向台電申辦查詢租屋的電費資訊,如: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租屋有沒有申辦公共設施的電費分攤、當期用電度數多少、應繳總金額、計費期間等,網站也建置好了,跟上路時間同步施行,申請證件需要身份證、租賃契約資訊,申請方式有線上、臨櫃。

何時實施?王成機說,7月15日新簽訂的租約就適用新規定,舊契約不溯及既往,如果租賃雙方剛簽合約,想要用新制度可不可以?雙方同意的話可以約定適用新制處理。

如果房東有超收電費情形的話,怎麼辦?王成機表示,按照消保法規定,房客可以向縣市政府消保或地政單位申報,要求房東改正,若房東不改正,按照規定,要處3萬到30萬的罰緩,如果要求改正還是不改正的話,可以加重處分,5萬到50萬,按次處罰。

至於強化替代役民防訓練及備役役男召集情形,董建宏表示,重點是讓後備替代役及相關人力具有專業防災能力外,也強化社會整體韌性,特別是國家很容易面對許多複合性災難,這些都需要透過訓練讓這些人力成為國家緊急救難時的補充人力。

役政司司長沈哲芳表示,明年起讓所有役男進行防災式的培訓計畫,現役役男是在成功嶺基礎訓練時就給予訓練,備役的從今年起有召集訓練,讓役男接受2天16小時的訓練;役男現役時給予三階段訓練,基礎訓練時給予實施自衛、防護訓練、緊急救護訓練;專業訓練是在下單位前給予防災避難訓練模組;在質詢練時給予民防教育訓練模組。

沈哲芳說,備役要進行四大演訓召集的訓練,包含EMT1的繼續教育、備役役男分為治安維護組及防災救護組進行訓練、實彈射擊訓練、全民防衛動員及災害防救的民萬安演習。另,今年會進行5萬8618名的役男備役訓練,共進行1至3天,且因現行替代役實施條例並未針對役男沒來或刻意避免不來有明確規範,因此修法規範,罰則與常備兵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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