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業者賣蘇丹紅辣粉牟利近4千萬 雄檢起訴6嫌

蘇丹紅案主嫌李彥廷(左)遭雄檢羈押,5月6日偵結起訴。(中央社)
蘇丹紅案主嫌李彥廷(左)遭雄檢羈押,5月6日偵結起訴。(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

高雄地檢署偵辦「津棧國際貿易公司」及多家關係企業進口中國蘇丹紅辣粉案,6日偵結後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詐欺取財等罪起訴津棧等6公司實際負責人李彥廷等6人,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3,994萬餘元、科處6家公司罰金12億元。高市府也累計裁罰逾8千萬元。

新北市政府2月7日查出食品進口商保欣公司進口中國蘇丹紅辣粉後,高市府懷疑不只這一家公司的產品有問題,主動於同月22日在通路端全面擴大稽查,同月29日初驗在相關產品中檢出蘇丹紅成分,經3月1日複驗確定,並溯源查出原料來自「津棧國際貿易公司」,更發現該公司同址另設有5家公司,隔壁同址也設有3家公司,皆屬同一家族企業。

雄檢指出,李彥廷為「津棧國際貿易」、「廣元國際貿易」、「佳廣國際貿易」、「海順國際食品」、「初衣食伍素食食品」、「釜山國際貿易」、「杰展國際食品」、「龍海同記食品」等8家公司的實際負責人及中國「龙海同記食品公司」執行董事;他的胞兄李士銘則為中國龙海同記公司監事,負責管理該公司在中國的生產及銷售等業務。

中國龙海公司向中國不特定農村收購製作辣椒粉的原料並進行初步加工,李男再利用多家公司名義向中國龙海公司進口辣椒粉,降低因含有蘇丹紅而於邊境抽驗時被檢出的機率。

李男2020年向知名美食主持人詹姆士開設的詹醬公司誆稱,佳廣公司的相麻辣粉是台灣製造,因此獲委託生產該公司自創品牌「詹粉」香麻辣粉卻以中國蘇丹紅辣粉出貨,詐得1,383萬餘元。佳廣公司又於2021年2月23日出貨青辣粉給小磨坊公司1,500公斤,經該公司或下游廠商自行送驗檢出蘇丹紅退貨後,竟轉賣給其他廠商,牟利128萬元。

而李男利用海順公司進口中國辣粉,於2021年8月12日報關時遭食藥署邊境抽驗檢出蘇丹色素三號,表面上依規定將貨櫃退運至香港與中國龙海公司,實際上卻改裝入不同貨櫃,再於同年9月19日以津棧公司、廣元公司名義二度進口來台,成功闖關後全數出售給下游廠商,牟利389萬餘元。

由於李男實際掌握的多家公司中已有部分具輸入蘇丹紅辣粉的記錄,他便自2023年2月15日起,陸續以不具檢出蘇丹紅記錄的津棧、廣元公司持續犯案,還刻意透過香港轉口,並於報關時將製造商虛偽填寫為「KAVIN SHIPPING LTD」,成功闖關後再以未摻有蘇丹紅辣粉的香料樣品送驗,以取得合格報告取信下游廠商,截至今年2月底共詐得1,375萬餘元。

檢方也查出,李男等人明知國人就產地「中國」的食品普遍存有品質不良等疑慮,仍為了降低營業成本,竟自2021年3月起以釜山公司名義向中國龙海公司進口中國產的冬菜,分裝後虛偽標記產地為台灣,再分別出貨至實體店家或於初衣食伍公司的店商平台販售,不法獲利711萬餘元。

東窗事發後,李男竟立即與妻子吳克敏離婚,並指示吳女及不知情的佳廣公司出納人員,從李男、吳女、釜山公司、佳廣公司等銀行帳戶中提領共2,831萬餘元,其中2,160萬元交由吳女藏放在住家天花板中、200萬元交給律師,其餘款項去向不明。

雄檢5日偵結,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詐欺取財、販賣虛偽標示商品、洗錢等罪起訴李男、吳女、擔任津棧等公司名義負責人的吳女胞姊、海順公司廠長許男、品牌主管李男、員工謝女等6人,並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沒收犯罪所得合計3,994萬1,412元,另對津棧、廣元、佳廣、海順、初衣食伍、釜山等6公司各科以罰金2億元。

此外,高市府衛生局表示,目前除了針對辣椒粉檢出蘇丹紅成分產品及積極查獲逾期食品36項等違規情事累計裁罰7,772萬元外,也就冬菜產品涉及標示不實部分重罰最高罰金400萬元,合計共裁罰8,172萬元,並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執行分署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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