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開跑一週 手機報稅占五成

2024年5月6日,5月報稅季開跑,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表示,退稅共分3批,分別為今年7月底、10月底,與明年1月。(記者宋碧龍/攝影)
2024年5月6日,5月報稅季開跑,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表示,退稅共分3批,分別為今年7月底、10月底,與明年1月。(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侯駿霖/台北報導】

5月報稅季開跑一週,財政部政務次長李慶華6日表示,近99%民眾採用網路報稅,其中手機報稅占比目前達五成,首批退稅時點在7月底、通常是最大一批退稅,第二批和第三批退稅,則落在10月底及明年1月。

李慶華6日赴立法院財委會接受質詢。李慶華表示,由於手機螢幕較小,許多民眾仍習慣以桌機、筆電報稅,預期手機報稅整體占比最後可達三成左右;至於報稅網站為單獨系統、有非常嚴密的資安管控,別人的系統進不來。

針對退稅時間點,李慶華表示,三批退稅時間分別在7月底、10月底及明年1月,其中7月底為最大一批退稅。

立委吳秉叡質詢時問及CFC(受控外國公司)去年上路後,對稅收影響狀況,據統計,上市櫃公司約七成有海外投資,累計盈餘新台幣1,259億元,但初估稅收卻只有55億元?

李慶華說明,CFC稅收主要是對低稅負地區設置公司、有實質營運的企業課稅,但並不是每一元都會收稅,財政部有設置免稅額度700多萬元,以及海外繳稅可回來扣抵等相關措施。

境內從事網紅獲報酬 須繳稅

近期網紅在YouTube、臉書(Facebook)、Instagram等外國網路平台賺取大量「斗內」(Donate,贊助),或是所獲的廣告分潤是否課稅?

李慶華說,網紅平台交易要判斷是否與台灣市場連結,以網紅廣告為例,若廣告主要於台灣刊登或與國內企業合作廣告,該收入即境內所得,若為境外廣告則否。

值得注意的是,網紅觀眾即便是外國人捐款贊助,只要是境內從事網紅行為收取報酬,無論國內外,都屬於境內交易行為產生的收入,應依法申報。

立委力促修正《財劃法》

為避免現行法條規範未盡明確,造成不當擴大適用的爭議。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傅崐萁提案修正的《地方稅法通則》第4條條文修正案,認為該條例應明訂直轄市、各地方政府為充裕財源,除了地方稅、土地增值稅等,得就中央立法的地方稅源在30%範圍內調高;李慶華表示,立委提案與原先立法旨意相符,財政部尊重審議結果。

至於朝野立委關切《財政收支劃分法》(簡稱《財劃法》)年久失修,李慶華回應,近期擬召集地方政府進行意見交流,目前暫無法提出具體的修法時程,會先將各方意見聚焦後再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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