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修所得稅法 優化扣繳制度
行政院在5月2日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扣繳義務人範圍、延長非居住者扣繳稅款辦理期限,與修正違章罰則,預計120萬餘家扣繳單位適用。
據媒體報導,曾有興櫃公司在給付中國的公司貨款時,因疏忽未辦理扣繳,被國稅局查獲,最終罰公司董事長上億元。最高行政法院的法官認為,國稅局罰太重。
財政部在今年2月時就曾表示,這次《所得稅法》的修正,是本立法院會期力推的三大優先修正法案之一。
財政部在2日說明,這三大修正重點,包括修正扣繳義務人範圍,由給付所得之事業負責人、機關團體單位主管等自然人,改為事業、機關、團體等本身。他們說,這麼做是避免負責人、單位主管責任過大,有失平衡。
另外,草案增訂非居住者扣繳稅款之繳納、憑單申報及填發期限,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得延長5日。
捐款私校可100%抵稅
另外,2日通過的稅務修法還涉及教育層面。企業或一般民眾捐款給公立學校可抵稅的比率為100%,但是捐給私立學校卻只能折抵三成五到七成,影響民眾捐款意願。為此,行政院院會2日通過《私立學校法》修正案,讓兩者的捐款抵稅比率都達到100%,修法通過後,將有助私校募款。
教育部高教司代理司長朱俊彰說,這次修法目標,包括落實公私立學校捐贈之抵稅額衡平、提高個人或營利事業大額捐款意願、強化興學基金會財務監管功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