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租金分級 民團盼考量收入
前台北市政府社會局長許立民表示,社會住宅的重點是要住的到、住得起、有溫度。所以,
用所得當分級補貼才是正途,他舉例:一樣是原住民的身分,但原住民所得差異很大,直接用身分別一口價訂租金,明顯不合理。
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秘書長李盈姿表示,期待可以回歸每個人的收入情況,因為有人會打工,也有零收入的,一樣身份,但落差很大,所以因為身份而給予同樣的補助金額非常不符合現實,期待可以重新思考。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林口服務中心主任李玉華表示,有很多遭受家暴、性侵被安置,但18歲後要離開政府安置單位必須自立的青少年,按照目前的分級制度怎麼可能有相對應的收入?這不符合實際狀況,期待能以實際收入作為衡量標準來減輕租金負擔。
社宅推動聯盟研究員廖庭輝指出,他們3月19日去行政院抗議時,當時內政部以報稅所得資料不完整,所以造成補貼對象及強度誤判,但這是技術問題,不應推翻原則問題,原則就是社宅的正當性來源就是可負擔租金。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會議結論表示,有鑑於目前《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的草案版本遭到民團反對,要求內政部同仁務必將公聽會內容具體向林右昌報告。
黃國昌強調,民眾黨黨團絕對不接受社會住宅租金分級依照內政部目前的草案版本來發布施行,呼籲在5月20日行政團隊輪替以前,看守內閣不要匆促做出錯誤不妥善的決策,意圖蠻橫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