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國會擴權? 朝野看法不同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1)日審查國會改革相關法案。不過,針對國會如何改革,朝野立委各有不同看法,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指出,沒有民主國家跟台灣一樣,在國會說謊不用承擔法律責任;民進黨立委沈發惠質疑,反質詢就要被判藐視國會罪,但反質詢的定義為何,請立委再說一次問題算嗎?沒有定義反質詢,就要課以刑責,荒天下之大謬。
立法院書面報告指出,委員提案有明定將不予審查、或依藐視國會規定處理、或移送監察院或高等行政法院調查,方式不一;在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比例原則等前提下,尊重委員。
立法院表示,委員提案明定被質詢人不得於答復時隱匿資訊或為虛偽之答復或反質詢等,並增訂違反答復義務之處罰。
黃國昌質詢指出,奧地利前總理在國會聽證前做偽證,被判刑8個月、緩刑7個月;美國眾議院傳喚川普前白宮貿易顧問納瓦洛出庭作證遭拒絕,納瓦洛依照藐視國會罪被起訴,被判4個月有期徒刑、美金9,500元的罰款。沒有民主國家像台灣一樣,在國會說謊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質詢表示,法、美、德、日等國都有國會強制權的附屬武器,調查實施時,受調查者若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證言或拒絕提供相關資訊文件者應受罰金、刑責等懲處,世界各國都有相關立法。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質詢強調,各黨團要提版本可以健全國會調查權,但有兩條紅線不能踩,也就是不得假借調查之名行洩密之實,以及不得假借聽證之名行恐嚇之實。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質詢提出民進黨的立場,她說,國會改革不是兒戲,重大法案應召開公聽會;該修憲就修憲,修法不能凌駕《憲法》;若在野黨強行通過,將會聲請憲法法庭予以釋憲,進行快速處分暫緩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