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團提國會改革法案

左起為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吳思瑤、柯建銘、莊瑞雄、范雲。(記者常懷仁/攝影)
左起為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吳思瑤、柯建銘、莊瑞雄、范雲。(記者常懷仁/攝影)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

民進黨團29日舉行記者會公布國會改革法案,內容包含完備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調閱權雙軌、完備黨團協商規範、強化秘密會議規範、強化國會資通安全、強化幕僚單位及提升專業量能、深化性平反對歧視、國會議員自律規範之違反如涉犯罪得為司法移送等。

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下週一(4月1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吳宗憲排了兩天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他告訴吳宗憲應該要有公聽會,吳宗憲在下週三(4月3日)排公聽會,但下午繼續處理,他向國民黨、民眾黨喊話,國會改革方案要所有版本併案討論。

立委吳思瑤針對不同法案涉及的改革內容進行說明,一、《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三,第一點是完備人事同意權的行使程序,針對有關憲政層次的人事同意權及法律層次的人事同意權都會完備相關程序,也把為了行使人事同意權,召開公聽會強化社會參與的嚴謹性入法。

吳思瑤繼續表示,第二點是調查權調閱權雙軌化,立法院院會可以成立調查委員會,各委員會層級可以成立調閱小組,進行可調查、有限制、要保密的調查及調閱權,在憲法賦予立法院職權有重大關聯者的範圍才能進行,相關程序不得侵犯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之權利,也不得侵犯行政首長就特定機密之行政特權。

吳思瑤指出,第三點是完備黨團協商的規範,將立法院行之有年的國會憲政運作慣例逕付二讀之議案原則上應交付黨團協商,明確入法。二、《立法院議事規則》,強化秘密會議的規範,若有危及洩漏機密或攜出機密的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辦理。

吳思瑤表示,三、《立法院組織法》,成立資訊安全處,立法院應設資通安全長,以及希望擴大未來立法院的法制局、預算中心納入更多民間專業人員,鬆綁人事聘任。四、《立法委員行為法》,深化性平反對歧視,以及國會議員自律規範,如果違反有刑責的話,主張紀律委員會交付院會提報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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