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實施一週年 司法院:82.7%認同讓司法更好

司法院發言人陳婷玉(左)、刑事廳廳長李釱任(右)17日出席記者會。(記者常懷仁/攝影)
司法院發言人陳婷玉(左)、刑事廳廳長李釱任(右)17日出席記者會。(記者常懷仁/攝影)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

《國民法官法》新制上路至今屆滿一年,司法院17日舉行記者會說明施行概況。刑事廳廳長李釱任表示,去年全國國民法官案件總收件數為108件、審結16件,也有82.7%的民眾同意新制度讓司法變得更好。

關於現行各法院收案件數,根據司法院統計,臺北8件、新北13件、士林7件、桃園8件、新竹5件、苗栗5件、臺中14件、彰化5件、南投2件、雲林5件、嘉義5件、臺南8件、高雄6件、橋頭6件、屏東1件、臺東1件、花蓮2件、宜蘭1件、基隆5件、澎湖和連江0件、金門1件。

至於目前國民參與審判各案件類型,司法院統計,以普通殺人罪43案最多、公共危險致死33案次之、傷害致死18案第三。有關已判決案件類型及刑度,司法院統計,有期徒刑4年5月至無期徒刑不等。

關於國民法官年齡分布,23至29歲16%、30至39歲23.33%、40至49歲33.33%、50至59歲15.33%、60至69歲10.67%、70歲以上1.33%。

職業分布的部分,「技術、佐(助)理及事務人員」31%、「專業人員」21%、「服務、銷售及勞力人員」18%、「企業家、自營業主」10%、「退休/無業/待業」7%、「公教人員」5%、「家管」5%、「兼職工作者」2%、「學生」1%。

至於學歷分布,國中/初中2%、高中職20%、大專院校59.33%、研究所以上18.67%。

另外,司法院也有進行一般民眾的認知調查,有86.3%認為,這讓一般人更了解法院審判程序及判決內容;85.7%認為能提升國民法律素養,及對公共議題的參與感;85.6%認為能讓審判過程更透明,避免司法不公;82.7%同意國民法官制度能讓臺灣司法變得更好。

兩問題正研擬改進

李釱任指出,新制施行後,各界反映「辯護量能不足」及「量刑傾向改變」的問題,正研擬策進方案,將充分運用、提升法院公設/約聘辯護人及法律扶助資源,保障被告權益;陸續開發量刑資訊系統等工具,將國民法官法庭量刑傾向列為長期觀測重點,協助妥適量刑。

李釱任表示,「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對於新制施行首年調查研究,以及成效評估報告,預定於今年2月起陸續公布,將持續與社會各界對話、廣納建言,即時調整與優化相關措施,期盼使制度更穩健的運作,提升國民對司法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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