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中霸凌案不成立 調查稱「不當管教」爆爭議
豐原高中霸凌案經調查小組認定仍屬「不當管教」,霸凌案再度不成立,引發爭議。當事學生父親30日在人本中部聯合辦公室陪同下揭露調查報告,指該生在1年半內被密集記23支大小過及警告,卻稱行政教師是「無故意」下的「輔導管教」,且霸凌調查小組的「問卷調查」竟排除該生班級,反以不清楚事件的他班學生抽樣調查「管教是否合理」。該學父親喊,「要真相有這麼難嗎?」,將再提申復。
豐原高中一名學生今年2月疑遭教職員霸凌輕生,校方調查報告28日送交教育局,二度維持「不當管教」記過處分,教育局則質疑該生遭不當懲處長達一年半,已符合霸凌要件,決議將依《教師法》提「專審會」審議。
該生父親30日在人本及立委張廖萬堅、市議員張家銨、王立任、謝志忠及林祈烽陪同下,公開豐原高中的調查報告。人本辦公室主任曾芳苑指出,針對當事學生遭大量記過、隨處攔下要求盤查、要求驗尿、寫自白書等種種濫權行徑,在霸凌調查報告中卻皆以基於權責、非故意、善意等「輔導管教」掩護已涉霸凌之實。
曾芳苑說,學生曾遭罵「連痞子都不如、垃圾」,或勸其他學生「離他遠一點」,皆被用「善意」合理化。所謂「問卷調查」題目除設計避重就輕,且只採認對事件未必清楚的5人抽樣調查結果,試問「誰敢說真話」?
張廖萬堅指出,學生遭霸凌這段過程是長期累積,調查小組卻將這持續性的遭遇,切割成22案逐一認定是否屬於霸凌。且這期間輔導老師早已勸阻該生精神已出現狀況,卻被完全忽視;該生遭到有針對性的待遇,不是霸凌什麼才是霸凌。
王立任指出,該學在1年半年內被記1大過、4小過及18支警告,經「不當管教調查小組」已認定其中7成懲罰是有瑕疵應撤銷,但「霸凌調查小組」竟完全推翻。
謝志忠、林祈烽批說,教育局霸凌調查機制已死,當事學生已無法為自己申冤,要求教育局比照性平委員會,以專案邀專家學者另組專案調查小組介入調查。張家銨提出三點質疑,調查過程有瑕疵、教育局召開專審會之合理性與目的不明等,她呼籲教育局應重啟調查,不要再利用法律規則以拖待變。
教育局長蔣偉民表示,之前已要求校方考量包括學生被連續性、故意性、遭受到精神身體、財產損失,造成學習不安定,及評估外部因素後已達霸凌標準,於7月4日退請學校重啟調查,但結果仍不成立。教育局無法再針對霸凌有相關處置,但體罰、不當管教,依教師法第26條可逕提專審會,取代學校教評會功能,審議前學務主任是否解聘、不續聘、停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