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處理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案 民團呼籲嚴審
立法院14日舉行臨時會處理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案。對此,多個民團14日舉行「法律專業團體呼籲嚴審大法官被提名人」記者會,呼籲立委重視審查大法官程序,嚴格審查大法官,並希望能一併考量大法官同意制度的改革。
前大法官蘇永欽表示,目前制度運作的結果是當總統連任一次後,會在某一個時間點上把15位大法官都任命過,但這樣的制度不太會在歐美國家看到,這是否為制度問題?但更重要的這是憲法規定,若修憲有困難的話,是否能透過修法解決呢?這不是人的問題,而是不論哪個黨都差不多。
所以,蘇永欽指出,同一總統任命的大法官立場接近,會反過來影響國會的制衡能力,總統的權力會變大。如果修憲不易,建議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把同意權門檻從二分之一提高到三分之二。
中華人權協會高思博理事長提到,幾個法律團體已經擬好包含死刑存廢、中央地方權限、言論自由等九大領域的重大憲政議題問卷,呼籲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應該直接面對並回應民眾認為重要的憲政議題,讓大家瞭解被提名人的立場為何,而且國會議員也應該慎重行使同意權,發揮專業,發揮良知良能,嚴審大法官被提名人。
前大法官陳春生強調,立法院這次召開臨時會,很快就要召開公聽會,並行使同意權,時間太過倉促,因為大法官如此重要的職位,任期長達8年,立法院竟不到一週就要做出決定,過於草率,至於制度方面,應該要重新思考如何調整,提高同意權的門檻,讓大法官真的超然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