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達人團訟案 近千名消費者獲賠342萬元

消基會9日公布團訟案賠付標準,最終替864名消費者爭取到342萬8,626元的賠償。(記者賴玟茹/攝影)
消基會9日公布團訟案賠付標準,最終替864名消費者爭取到342萬8,626元的賠償。(記者賴玟茹/攝影)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

多年前「胖達人手感烘焙」標榜店內麵包是「純天然」,2013年遭揭露有使用人工香精,並經臺北市衛生局確認,消基會也接受逾千名消費者委託,提起團體訴訟,耗費10年時間,9日公布團訟案賠付標準。消基會最終替864名消費者爭取到342萬8,626元的賠償,已通知消費者領款,正陸續發放中。

2010年上市的胖達人標榜店內麵包商品都是「純天然」,遭香港部落客揭露該店使用人工香精,雖然最初胖達人否認指控,但後來被臺北市衛生局揭穿。為平息消費者憤怒,胖達人事後道歉並提出賠償方案(按發票金額1.25倍計算退費)。

消基會當年接受1,060名消費者委託,提起團體訴訟,總求償金額高達2,566萬元,經過近10年訴訟,終於判決確定。法院裁定生技達人股份有限公司(胖達人業主)及前後任負責人莊鴻銘、徐洵平應賠償864名消費者共342萬8,626元,以及自103年5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消基會祕書長陳雅萍表示,1,060位受害消費者在消基會義務律師的協助下打贏團體訴訟,最終有74位消費者得到1萬元以上的賠償,最高獲賠金額48,067元(消費額為15,622元,有發票),賠償額度5,000~9,999元者有228位,賠償額度3,022~4,999元者有556人,其餘196人或因未能提出發票原本,經判決駁回請求。

另外,好市多冷凍莓果感染A肝病毒,近日也公布補償方案。陳雅萍進一步類比,以胖達人案購買金額相近於好市多綜合莓果販賣價(469元)的消費者為例,其中一名消費者購買470元的麵包,除獲原購買金額及遲延利息,另獲賠金額2,470元,判賠金額為購買價格的5.3倍。由此可看出,好市多額外賠償1倍實在太低,對消費者也相當不合理,呼籲大型企業應該負起責任,給予更合理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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