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科大、華夏科大整併案通過 成公私併首例
臺灣高教環境受少子化嚴重衝擊,因此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與私立華夏科技大學推動專整併案。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長楊玉惠19日表示,已審核通過整併計畫書,沒有額外增加條件,是臺灣第一個公私大專整併案。因華夏科大規劃於112學年度(今年8月1日)停招,避免影響考生權益,現有學生採原校原地畢業,領華夏科大畢業證書。
臺科大與華夏科大於今年4月分別召開校務會議,通過整併計畫書,採循序漸進方式分期整併。華夏科大規劃112學年停招,115學年結束後停辦,位於新北市的中和校區將先無償借給臺科大使用;華夏科大教師轉任臺科大專案教師,雙方有協定先保障6年。
對此,楊玉惠受訪時表示,已核定兩校整併計畫書,並於18日發文給兩校。教育部樂觀看待整併案,師生安置等規劃,都依照計畫書通過,沒有新增額外條件。
楊玉惠指出,這是一個成功的整併案,可以給其他私校參考,不要等到學校財務惡化或欠薪,才想到後續發展。不過她也坦言,整併案會成功,與華夏科大董事會都是公益董事有關,一般私校董事手中若仍有現金,談整併的意願較低。
臺科大、華夏科大共同指出,華夏科大於解散清算後,將剩餘校產捐贈臺科大,整併期間,兩校將討論無償借用校地的細節,整併期間華夏師資質量仍會符合法定規定,將設算停招系所分年所需專任教師數,維護在學生受教權益,臺科大則將以專案方式聘任華夏科大教職員工。
教團仍建議立專法處理公私併
對此,全國私校工會發言人尤榮輝表示,目前法令制度並不允許公校與私校直接整併,臺科大與華夏的「整併」其實是華夏先依《私校法》退場後,再將校產捐給臺科大,充其量可以說是「臺科大併入華夏」,不能說是兩校「整併」。
尤榮輝指出,因公校與私校運作的法令制度不同,這樣的「整併」當然會有窒礙難行之處,例如必須先資遣並損害所有華夏教職員退休權益後才能由臺科大「擇優聘用」,此外,臺科大聘用華夏教師也必須打破「公開遴聘」原則,種種困難若不是華夏科大董事是由教育部派任組成,又若不是教育部出手配合以「專案」方式協助促成,本案很難成功。
尤榮輝說,此案充其量是「臺科大接收華夏」,不像陽明和交大才是真正的「整併」,能做到無縫接軌,讓兩校教職員工和學生權益達到零損害。若政府鼓勵公私併,建議教育部研擬公私併可行方案,修法或立專法處理公私併,才是治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