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阻日租套房 中市提供檢舉者1成獎金

臺中市政府加強取締違法日租套房。(臺中市政府提供)
臺中市政府加強取締違法日租套房。(臺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黃玉燕/臺中報導】

台灣觀光旅遊夯自由行,近年都會區的「日租套房」,迅速發展,以台中市為例,日租套房傳出多潛藏在逢甲商圈、一中街商圈及勤美草悟道商圈周邊的公寓大廈內,因出入人員複雜,嚴重影響鄰近住戶安寧與安全。為遏止違法情事,市府觀旅局指出,民眾如發現非法旅宿場所,可檢附經營事證提出書面檢舉,查證屬實並裁罰10萬元以上者,將提撥實收罰鍰金額的10%至15%作為檢舉獎勵金。

台中法制局指出,許多違法經營業者,抱持僥倖的心態,以為只要不被抓到有營業的事實,便不會受罰。但實際上已違反發展觀光條例55條之1規定,而自2017年至2022年底,業者在網路刊登違法日租套房營業訊息遭觀旅局裁罰案件,累積的件數有207件,罰鍰金額為621萬元。

日租套房傳出多潛藏在逢甲商圈、一中街商圈及勤美草悟道商圈周邊的公寓大廈內,因出入人員複雜,嚴重影響鄰近住戶安寧與安全。日租套房傳出多潛藏在逢甲商圈、一中街商圈及勤美草悟道商圈周邊的公寓大廈內,因出入人員複雜,嚴重影響鄰近住戶安寧與安全。(台中市政府提供)

法制局指出,遭開罰的民眾常以「不知道相關法規」、「不了解其行為為經營旅館業務」、「在網路刊登廣告,不能認定有經營旅館業務之行為」或「網頁刊登是為增加房屋銷售曝光率,未實際供民宿」等理由提起訴願,但多數被市府訴願審議委員會駁回。

觀旅局表示,日租套房等非法旅宿通常在國內外訂房平台上標榜「**套房」、「**公寓」、「**旅棧」等名目,以價格低廉及交通便利,吸引消費者入住,但事實上房價未必優於合法旅宿業。

法制局提醒,依發展觀光條例55條之1規定,未依規定領取營業執照或登記證而經營旅館業務或民宿者,以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等,播送或刊登營業訊息者,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消費者留意投宿的旅宿業是否合法立案,才能住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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