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新法30日上路 需掛牌、納保、限齡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
行政院日前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電動自行車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下稱微電車),此外,新車必須向公路監理機關登記領用號牌、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駕駛人要年滿14歲,才能夠行駛道路,新法於30日正式上路。

配合相關修正規定,民眾較關注強制險該如何投保,交通部路政司長林福山說明,金管會已公告相關保險費率,新車一律投保3年強制險、費率為1,358元;若是未滿1年的使用中車輛,應投保2年保險、保費為971元;若是使用1年以上的微電車,應投保1年保險、保費為563元。

新法上路,微電車除了要注意掛牌、納保、限齡部分,林福山也提醒,新車要領用號牌才能上路,若未遵守,依規定將處1,200~3,600元罰鍰;若未投保強制險,將處750~1,500元罰鍰,但若未投保且肇事,將處9千~3萬元罰鍰;至於若未依規定年齡騎乘,依照相關規定,將處600~1,200元罰鍰。

而微電車的車輛速限控制在25公里以下,不少民眾會進行改裝,林福山趁此機會宣導,這次修正條文也特別針對改裝的部分做處罰,若擅自更改速度控制器,將處1,800~5,400元罰鍰,盼能藉由此次修正條文來健全微電車的使用。

另外,目前使用中的微電車有近50萬輛,林福山也表示,使用中的微電車在條例中有2年的緩衝時間,為鼓勵使用中的微電車提早掛牌納管,公路總局也特別規劃,明年12月31日前領牌免收450元規費,盼民眾能提前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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