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容許量 今公告上路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

衛生署11日正式公告進口牛肉萊克多巴胺(瘦肉精)殘留容許量為10ppb同時從12日起,將針對全台3萬多家販售含牛肉相關食品的場所進行稽查。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表示,正式公告後,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牛肉即可進口至台灣,但由於大量進口的牛肉,多透過海運方式抵台,目前還沒接獲任何進口業者的報關申請。

衛生署日前公告牛肉強制標示相關規定,12開始,販售散裝牛肉的場所以及供應牛肉餐飲的店家,包含量販店、大賣場、傳統市場以及餐廳、夜市、小吃攤等,都必須按規定標示牛肉原料產地;至於包裝食品,則從20日開始,生產製造的含牛肉的包裝食品,例如牛肉乾、牛肉泡麵等,必須清楚標示牛肉來源國。

康照洲強調,為確認輸入牛肉產品符合台灣標準,並維護消費者信心,衛生署未來會採取逐批查驗措施;至於國內銷售市場查驗部分,912日起就會全面動員各縣市衛生局人力,針對包裝、散裝食品以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三階段完成地毯式稽查。

如果業者不配合,限期也未改善者,將依法開罰。規定應標未標者,開罰新台幣3萬到15萬,標示不實者,則罰4萬到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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