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宣導萊克多巴胺 監院:欠當應改善
主婦聯盟日前向監院陳情,指稱原行政院新聞局印發萊克多巴胺宣導資料,部分立委認為該局宣傳禁藥,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開罰。監院4日通過調查報告指新聞局雖未違法,但欠當,已函請行政院檢討改善。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表示,尊重監院的意見,今後政策宣導時,將會更謹慎。
由監委程仁宏、楊美鈴、余騰芳提出的調查報告指出,外界質疑原新聞局利用網站、文宣宣導有關政府開放萊克多巴胺的政策方向,是代言、宣傳禁藥,觸犯刑法規定等事項,恐易造成目前仍因該禁藥違規受罰的業者萌生不平之鳴,做法有欠周妥合宜。
報告表示,行政院3月9日對於飼料添加萊克多巴胺的美國進口牛肉四項原則政策方向,製作單張DM、摺頁及小冊,並動用新聞局新台幣105萬元公務預算支應,但相關招標採購係遵照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沒有違誤。
然原新聞局宣導工作,僅提供有關開放美牛進口學者正面意見資料,而不知或輕忽可能造成消費者的負面健康危害,恐有違新聞平衡報導原則,應檢討改進。
監委也呼籲,新聞局的「萊克多巴胺議題說帖」提出6項具體做法,既然已被廣為宣導周知,一旦相關法定程序完備,政院應督促權責機關落實執行,以免傷害政府之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