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採購契約不清 民團籲改善採購環境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偕同立委吳玉琴7月5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六都社會福利採購友善度評比」,其中有83%社福採購契約犯了至少一種錯誤,因此他們呼籲「不要拗乙方、落實總包價、付款要及時」,立委吳玉琴則表示,會責成政府加強改善採購環境。
民團指出社福採購契約的五大錯誤樣態,第一點採購契約內容說明不清,第二點為向承接單位收取押標金或保證金,第三點價金給付變動時未說明應對方式,第四點未說明付款日數或付款日數大於15日,第五點違反「總包價法」精神。
因此,他們呼籲,各級政府應依據《機關委託社會福利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以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公布的最新「社會福利採購契約範本」,作為執行政府採購的主要參考內容,不要再繼續錯誤樣態。
為落實社會福利採購政府與民間團體協商機制,民團籲請行政院,盡速於下會期開議前提出「社會福利基本法」,並於立法院於今年底完成立法程序。
立委吳玉琴表示,會責成衛福部跟工程會應該要加強各地方政府的採購人員或社福採購人員應該要對新法令、新契約範本如何落實,把採購人員交懂,希望是一個友善採購,不要凹乙方,大家是夥伴關係,合作關係,因為社福團體是來協助政府解決社會問題,希望政府是帶友善態度跟合作態度來跟社福團體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