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 環保署:3月將預告
立委吳玉琴13日指出,將提出《溫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目前《溫管法》的架構下,徵收溫室氣體減量費(碳費),作為「溫減基金」的來源。將聚焦在徵收對象與費率上,包括對進口化石燃料徵收費用,初步從每公噸二氧化碳當量費率為10至30元的範圍開始徵收,再逐年提高費率。
吳玉琴13日在立法院召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公聽會。吳玉琴認為,徵收費率應明定在母法裡,其次以每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應在費率10至30元範圍內徵收,再逐年提高,以目前臺灣每年排放量約3億噸計算,基金規模約在30至90億元,相當於環保署每年約50至60億元公務預算、約60億元的空汙基金規模,但溫減基金將會增加10倍。
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處長蔡玲儀說,臺灣產業特性為碳排放非常集中,製造部門中,290家排放量較大的廠商,前20大就占去部門的八成碳排放量。環保署有跟各界溝通,產業不排斥收費,但在意如何不減損競爭力,並對減碳有實質助益。隨著各國可能採取的碳關稅等機制,碳定價在臺灣有迫切性,收取費用將用以發展低碳技術與經濟,預計3月將預告法案,並召開公聽會,若達成共識將送行政院審議。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指出,相比中國北京的碳費是7美元、重慶與上海約5美元,目前按每公噸二氧化碳只開徵約1美元實在太低,若徵收費率太低難和國際接軌,去年5月臺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民調顯示,五成民眾願意因氣候變遷接受油價漲幅。今年臺灣經濟受疫情影響有限,是適當的開始收費時間,另外,住商、運輸部門也是碳排放的原因之一,應給予民眾適當改變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