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養院疑虐死院生 立委要求停辦
苗栗縣私立德芳教養院日前發生員工涉虐待、毆打28歲李姓自閉症院生致死案,苗栗縣府對此裁罰新台幣30萬元,並勒令停業。立委吳玉琴、黃國書等人9日召開記者會,批評教養院的管理失當,呼籲立即停辦,安置院民並解散該法人。
立委吳玉琴、黃國書及賴香伶9日與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等團體共同召開「嚴辦機構施虐者、解散德芳教養院」記者會。
吳玉琴表示, 苗栗縣社會處在7月30日才收到醫院通報有德芳院民疑似受虐致死,可見德芳違反「身心障礙者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未即刻主動向主管機關通報。更可惡的是,孩子已經命危,德芳竟然沒有叫救護車,而是由德芳員工自行送醫,造成孩子到院前死亡。
吳玉琴表示,下會期將與黃國書、賴香伶共同提案「德芳條款」,將《身權法》第92條中致「服務對象死亡」的罰款,以及命令停辦的授權修訂和《老福法》第48條一致。
德芳教養院申請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19日辦理勸募活動「夢想起飛-德芳新建院舍」,預計募款760萬元,已於6月29日經衛福部核准。賴香伶說,將依照《公益勸募條例》第10條第3項,認定其「違反會務、業務及財務相關法令,情節重大」,要求衛福部廢止其勸募許可。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常務理事陳節如表示,德芳在2014年及2017年的身障機構評鑑都是丙等,如今又發生無法挽回的憾事,呼籲苗栗縣政府依法令其停辦,廢止其許可,並解散法人組織,並根據第91條協調安置其他院民。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表示,為何丙等機構還能一直存在,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供不應求」,優甲等機構的輪候名單少則數十多則上百位,要等到何時才能輪到,國家應考量以「公辦公營」、或「公辦民營」方式提供服務,協助無照顧能力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