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電網出包 政院要求三大改善措施
針對關鍵基礎設施事故頻傳,行政院日前成立關鍵基礎設施專案小組,1個月內檢視36個重要關鍵基礎設施,並提出防護關鍵3點,包括相關首長需將安全防護觀念融入營運規劃中、重視人為因素風險及設計雙保險機制,以及安排緊急撤離人力。這次雖然專案檢視,但未來將列為常態性巡檢,持續督促提醒各關鍵基礎設施進行改善、提升韌性。
行政院政務委員吳澤成督導成立關鍵基礎設施專案小組,成員包括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行政院核子能研究所及工程會。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出,1個月內已檢視電力、油氣、交通、水資源等領域36個重要關鍵基礎設施,近年事故大多為人為操作疏失釀災或惡意破壞所致。
工程會提到,檢視目的在於要求個別關鍵基礎設施及其主管機關,依安全防護指導綱要及近期案件為鑑,補強既有安全防護計畫並確實執行。並非現在的安全防護都有問題,只是希望增加防護涵蓋面向。部分單位對防震、防颱等天災的因應對策與措施很周全,像原子能研究所就提供核能廠緊急事件的處理標準供各單位參考。
工程會表示,吳澤成檢視後,發現關鍵基礎設施須補強的態樣不一,但主要有3關鍵議題,首先,關鍵基礎設施首長必須是安全總負責人,得將安全防護觀念融入營運規劃中,不能輕忽,只認為安全防護是軍、警的責任。
工程會解釋,如機場、車站過去營運重點,可能放在確保運輸跟旅客安全,而惡意破壞等狀況,都交給航警、軍警單位處理,但吳澤成認為,安全防護不能一刀切,如同地方縣市就算有警察局,縣市首長,依然須有安全防護的觀念與規劃。
其次,這次檢視也督促機關重視人為因素風險及設計雙保險機制,無論管路、電路皆應有雙電源、雙迴路,避免一個失誤就癱瘓關鍵基礎設施,影響重大。
最後,有些關鍵基礎設施因管理等不同因素,平常未有軍警進駐,雖然與周遭軍警單位有一定的支援協定,卻不夠完善,因此這次檢視,也協調若遇到緊急撤離狀況時的撤離人力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