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環保局無權設置碳排標準
針對「西維吉尼亞訴環保署」(West Virginia v. EPA)一案,最高法院以6票對3票裁決,擁有該權力的是國會,而不是環保局。最高法院對此案的裁決影響了聯邦政府根據《清潔空氣法》,為現有發電廠制定二氧化碳等暖化汙染物標準的權力。
這項裁決是拜登政府應對氣候變化的重大挫折。拜登政府的目標是到2035年將發電廠的碳排放歸零;在2029年末將美國的碳排放量減半。
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在此案中撰寫了多數意見,最高法院的其他5名保守派大法官也支持此意見。
羅伯茲寫道,幾乎沒有理由認為國會將關於法規的這類決定交給了環保局,雖然環保局認為國會「隱含的」賦予環保局這個任務;限制二氧化碳排放量可能是「明智的、解決當今危機的辦法」,「但國會授予環保局權力,並讓環保局自行採用這樣的監管計畫是不合理的」。
大法官凱根(Elena Kagan)則撰寫了一份異議書,法院的另外兩名自由派大法官加入了該異議。
凱根寫道:「今天,法院剝奪了國會賦予環保局應對『我們這個時代最緊迫的環境挑戰』的權力。」
在最高法院宣布裁決後,白宮一名發言人表示,白宮律師將研究最高法院關於限制聯邦政府遏制碳排放權力的裁決,政府將根據聯邦法律找到應對方法。
該案源於2015年環保局下令,要求燃煤電廠要麼減少產量,要麼補貼替代能源。但是此命令因為立即被告到法庭,因此從未執行。
環保局的命令可追溯到歐巴馬政府的2015年清潔能源計畫,該計畫旨在減少發電廠的碳排放。這項計畫2016年被最高法院叫停,隨後被川普政府廢除,取而代之的是溫和的「可負擔清潔能源」(ACE)規則。
拜登上任後,ACE規則成為訴訟的主題,導致華盛頓特區巡迴上訴法院撤銷ACE規則,並廢除清潔能源計畫。以西維吉尼亞州為首的20個州和電力公司對華盛頓特區巡迴法院的裁決提出質疑,稱該決定賦予環保局過多排放監管權力。
拜登的環保局則表示,不會恢復清潔能源計畫,而是選擇制定和實施自己的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