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內外餐廳抽查 8成衛生安全不合格

校園食物中毒案層出不窮,原因多為人員衛生習慣不佳、環境不潔導致食品受到汙染。圖為示意圖。(嘉義市政府提供)
校園食物中毒案層出不窮,原因多為人員衛生習慣不佳、環境不潔導致食品受到汙染。圖為示意圖。(嘉義市政府提供)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

考量校園食物中毒事件層出不窮,行政院消保處針對大專校園及周邊餐廳進行查核,15日公布調查結果,總計29家餐廳,卻有23家衛生安全管理不合格,不合格率達八成,僅1家全合格。其中一家校園內餐廳,甚至遭查出有食品原料早在2018年7月即到期。

據衛福部食藥署統計,在107年至109年間,食物中毒案件共1406案,其中校園食物中毒案件共228案,比率約16%,原因多為人員衛生習慣不佳、環境不潔致食品受到污染,因此消保處,會同地方消保官及主管機關,針對大專校院暨周邊餐廳,就衛生、環保、消防等項目進行查核。

稽查時間為今年4至5月間,針對雙北、桃園市、新竹市、臺中市、彰化縣、宜蘭縣7縣市大專校院,抽查校內15家、校外餐廳14家,共計29家,總計有23家不合格,包括校園9家,校外14家,不合格率達八成。

消保處簡任消保官王德明表示,違規情節最多的是桃園市元智大學週邊的「親愛的小籠包」,衛生稽查27項有8項不合格、消防8項有7項不合格。另外,29家中僅1家稽查完全合格,為台灣師範大學校內餐廳「植德養生素食」。

另外,王德明還提到,臺灣師範大學校園內的「八樣小吃」遭查出有6件食品原料過期,過期最久的有效期限為107年7月10日,可依《食安法》開罰新台幣6萬元至2億元,不過因衛生局調查中,尚未開罰。

至於餐廳的主要違規態樣,消保處表示,包括從業人員應依規定辦理年度健康檢查;牆壁、支柱及地面應保持清潔;不得發現病媒出沒或應實施有效病媒防治措施;冷藏、冷凍庫溫度;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不得逾有效日期等不符合規定。

飲料檢驗部分,共查20家檢驗腸桿菌科,有7家不合格,標準是每毫升10CFU,較嚴重是新北市的鑫吉野烤肉飯、臺中市的極品燒臘快餐店都超標逾千倍,以及彰化縣的清溪自助餐則超標逾6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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